“殖民遺產(chǎn)天然繼承者”
中印兩國邊界爭端緣起于英國殖民者1914年炮制的、被中國歷屆政府所拒絕承認的《西姆拉條約》及“麥克馬洪線”。
1947年獨立建國后,印度自詡“大英帝國天然繼承人”,要求全盤繼承英印殖民帝國在藏特權及侵略遺產(chǎn),堅持認定中印邊界已經(jīng)劃定,聲稱若要談判,中國須首先承認“麥線”,并接受印方主張的西段邊界線(即按分水嶺劃分)。
對此,中國政府從一開始態(tài)度就十分明確,即中印邊界從來未曾劃定,《西姆拉條約》及“麥線”是英印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背著中國政府所為,是非法的。
“放棄特權換回報”
獨立后的印度全盤接受了大英帝國在藏的所有特權,即便西藏和平解放后也遲遲不肯放棄。尼赫魯政府甚至慫恿達賴出走境外,尋求“藏獨”。
1954年4月29日,經(jīng)過多輪會談,中印兩國簽訂了《中印關于中國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間的通商和交通協(xié)定》,印度被迫放棄在藏特權。但尼赫魯政府想當然地認定,通過該協(xié)定,中國政府承認了中印兩國邊界現(xiàn)狀,即完全按“麥線”劃分,這是中國對印度“放棄在藏特權”的回報。隨后不久,在這種“要求回報”心理的強烈驅使下,尼赫魯政府理所當然地推行起更加冒進的“前行政策”,并最終引發(fā)了中印1962年的邊境沖突。
“誰控制誰有理”
在過去幾十年中,印度一直在努力“造成既成事實”、迫使中方承認印度對有爭議地區(qū)的“實際管轄權”。在這種心態(tài)作用下,印度不斷地在東段邊境爭議區(qū)采取單邊行動,即“領有化、行政化、人口化和軍事化”。
“領有化”就是不斷派人占領爭議地區(qū),甚至不惜武力驅趕西藏地方行政官;“行政化”就是加強對爭議地區(qū)的行政管理與機構設制;“人口化”就是不斷往爭議區(qū)移民;“軍事化”就是不斷加強印控爭議區(qū)的邊防力量。
綜合新華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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