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成非法移民留美“法寶”
出生地原則被很多人視為美國開放理念的體現(xiàn)。美國加州大學社會學教授約翰·斯凱瑞特尼表示,美國認為自己是一個擁有不同種族的大熔爐,所以才會采取這樣的原則。但同時,這一點也被很多非法移民所利用。
到底有多少在美國出生的孩子是非法移民的后代?無法進行準確統(tǒng)計。但根據美國民意調查機構皮尤研究中心今年4月發(fā)布的一份報告,這一數(shù)字在迅速增長。2003年,大約有310萬出生在美國的兒童,他們的父母中有一人或者兩人是非法移民。到了2008年,這一數(shù)字已經上升到400萬。
事實上,在美國生育成為非法移民留在美國的“法寶”。根據相關規(guī)定,遭到驅逐的非法移民可以用“離開給子女造成痛苦”的借口,向美國法庭提出留下來的申訴。此外,當這些非法移民的孩子長到21歲時,可以憑借美國公民的身份為父母申請“綠卡”。
不止如此,“出生地原則”還引發(fā)了到美國生孩子的風潮。許多孕婦為了讓孩子成為“美國人”,通過各種渠道到美國生育,等到孩子出生后再返回原籍。據報道,甚至有一些專門的公司,負責送外國孕婦去美國生孩子,從赴美到給嬰兒辦理護照提供代理服務。
■部分議員醞釀改革“落地國籍”原則
是繼續(xù)坐視非法移民在美生育還是修改憲法?美國一些議員提出,應該廢除這條法案,出生公民權應該僅限于合法居民在美國出生的孩子。
2005年10月,近百名力主控制非法移民的眾議員在國會內結成移民改革黨團聯(lián)盟,他們在提出加大非法移民遣返力度等建議后,開始醞釀取消“非法移民在美國生的子女自動取得公民權”這一條款。根據他們的解釋,美國法律的適用范圍不應包括非法移民,他們非法來美,所以子女不在適用范圍。
關于修改出生地原則的提案已經提交給美國國會。提案稱,對于出生在美國的孩子,只有其父母中一個人有美國國籍或永久居留證,才能獲得美國國籍。
不過,輿論對于這一法案獲得通過并不看好。首先,美國最高法院對非法移民在美國出生的子女自動取得公民資格的爭議從未作過裁決;其次,修改憲法需要有國會參、眾兩院三分之二多數(shù)票的支持,還要得到四分之三的州的認可,這是一個相當漫長且艱難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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