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兩個轉換包含著不盡相同的傳統(tǒng)和現(xiàn)代關系的內容,不能把它們完全等同起來。它們至少有三方面不同:
第一,由于種種條件的限制,社會結構從傳統(tǒng)型向現(xiàn)代型的轉型不可能在一個短時期內完成,而是一項貫穿于整個現(xiàn)代化過程的長期任務。而體制轉軌并不是社會結構轉型的全部內容,與整體的現(xiàn)代化過程相比較,體制轉軌應當在一個相對來說不是太長的時距中完成,這是降低改革成本所必需的。
第二,中國的社會結構確實是從一種傳統(tǒng)型結構向現(xiàn)代型結構的轉型,而相對于結構轉型來說,中國的體制轉軌并非是從一種傳統(tǒng)體制向另一種現(xiàn)代體制的過渡,而是從一種缺乏效率的現(xiàn)代體制向另一種更有效率的現(xiàn)代體制轉變。把這種有弱點的現(xiàn)代體制,也叫做傳統(tǒng)體制,是不符合事實的,至少是不確切的,這里的“傳統(tǒng)”已不是與“現(xiàn)代”相對的那種有確切含義的“傳統(tǒng)”了,而只是與“現(xiàn)在”相對的通常所說的“過去”或“原有”兩字的含義了。
第三,兩個轉換的同時并進,一方面形成相互推動的趨勢,另一方面也相互制約,造成結構沖突和體制摩擦交織在一起,增加了改革和發(fā)展的難度。
社會結構轉型和經濟體制轉軌兩者同時并進一個最顯著的后果是與“行政制”密切結合的“單位制”的弱化,“單位人”向“社會人”、“社區(qū)人”的轉變。
改革開放前,中國社會管理體制的最大特色是那種與“行政制”緊密結合、什么都管的“單位制”——國家按照行政級別,把各種資源分配給作為自己延伸的不同單位,各單位然后按照行政級別把資源和機會再分配給對自己有極強依賴性的本單位成員個人。改革開放后,原有的單位逐步轉變?yōu)楣δ軉我坏睦嬷黧w,工廠就是工廠,學校就是學校,不再承擔更多的社會事務;大量新形成的單位,也越來越采取“非單位”的管理體制,它們僅僅是工作場所,不再是什么都管的“單位”,相應地,越來越多的社會成員也從對本單位有極強依賴性的“單位人”變成自主性越來越強的“社會人”、“社區(qū)人”。
從“單位”到“社區(qū)”的轉變,表明社會管理的重心從“工作場所”向“居住場所”的轉移。這種轉變和轉移,意味著社會管理的基礎單元的轉換,意味著社會日常生活的支持網絡的轉換,意味著社會資源和社會機會配置機制的轉換。這是中國社會極其深刻的變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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