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報酬占比 考察經(jīng)濟體健康度
勞動者報酬占比 實際降幅達6%—12%
根據(jù)國家統(tǒng)計局省際收入法GDP數(shù)據(jù),勞動者報酬、資本收入和間接稅在GDP中的比重,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前基本保持穩(wěn)定,其中勞動者報酬占比約為50%。從1995年開始,勞動者報酬占比開始下降,而資本收入占比和間接稅占比分別上升。在1995—2007年間,勞動者報酬占比從51。4%下降到39。7%,共計11。7個百分點,這是人們談論勞動者報酬占比時通常采用的統(tǒng)計數(shù)據(jù)。
由于國家統(tǒng)計局在2003年之前將個體經(jīng)營者收入核算為勞動者報酬,但自2004年開始將其核算為營業(yè)盈余,這一核算方法的改變使勞動者報酬占比在2004年陡降,剔除這一核算方法變化的影響后,勞動者報酬占比在1995—2007年間下降約6。3個百分點,截至2007年為45。1%。
值得注意的是,國家統(tǒng)計局公布的上述勞動者報酬是當期勞動收入和社保福利繳款的總和,因此用這一數(shù)據(jù)不能真正反映勞動者當期實際取得的收入。在1995—2007年間,社保福利繳款在GDP中所占比重從1。65%上升到4。2%,因此勞動者實際取得的收入在這期間比勞動者報酬占比下降的幅度更大。剔除社保福利繳款后,勞動者實際取得的收入在GDP中的比重從1995年的49。8%下降到2007年的40。9%,下降8。9個百分點。如果將社保福利收入看做當期可支配的勞動收入,則可支配勞動收入占比從51。2%下降到44%,總計下降7。2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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