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羅彩霞案”成為年度熱詞之一。這件隱匿5年之久的高考丑聞最終受到了應有的懲處。隨后,多地相繼發(fā)現(xiàn)類似事件,這提醒我們,冒名頂替入學已成為少數(shù)人圓大學夢的“捷徑”,嚴重危害了教育公平。
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基礎,也承載著無數(shù)人改變命運的希望,不可謂不重大。日前教育部再次下發(fā)通知,要求加大對高考冒名頂替入學的預防和懲治。為此,本版組織報道,呈現(xiàn)各地做法。我們期待著,通過各方努力,能夠維護高招的嚴肅與純潔,令投機行為無處遁形,讓高考招生回歸公平正義的本源。
——編 者
人民日報北京6月24日電 教育部近日下發(fā)通知,要求201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規(guī)范流程、嚴格管理,加大考生報考、加分、入學資格審查工作力度。要求各省級招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門人員認真審查有關考生報考信息及申請加分資格,對有弄虛作假行為的考生,錄取時不予投檔。
教育部要求,各省級招辦和高校要進一步規(guī)范、細化考生信息審核、公示及復查工作流程和辦法,明確資格公示的地點、內(nèi)容、起始時間、時長和舉報受理途徑,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要求重點做好基層公示,提高審查工作的實效。
教育部尤其強調(diào),各高校認真做好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工作,對新生報到所須提交的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戶口遷移證(不遷戶口的考生應提供戶籍地派出所提供的證明)等材料,須與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傳送的電子檔案和寄送的錄取考生名冊、紙質(zhì)檔案進行仔細核對,對騙取高考加分資格或企圖冒名頂替入學的新生,在取消其入學資格的同時,要配合有關部門一查到底,堅決依法懲處幕后指使者或非法中介機構。
通知同時指出,嚴禁高校利用調(diào)整計劃降低標準指名錄取考生;嚴禁高校避開省級招辦、通過社會中介機構或中學教師自行組織生源違規(guī)錄取考生;嚴禁高校超出省級招辦核準的錄取考生名冊范圍違規(guī)發(fā)放錄取通知書;嚴禁高校通過虛假宣傳、混淆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違規(guī)承諾等方式吸引甚至欺騙考生入學;嚴禁高校在任何時間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或家長收取與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嚴禁軍事院校以各種名義招收所謂“地方委培生”或“自費生”;對違反招生工作規(guī)定的高校將予以下年度限制招生或暫停招生的處理,并追究主管領導的責任;對有弄虛作假行為的考生和違規(guī)錄取的考生,一經(jīng)調(diào)查核實,堅決取消其報考或錄取資格,已入校的一律不予新生學籍電子注冊,考生的違規(guī)事實須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觸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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