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九旬老人癱倒在南京解放南路人行道上。然而,20分鐘內,過往行人無一敢上前攙扶,一位熱心市民最后喊來七八名路人作"見證"后,才敢打電話報警。(現(xiàn)代快報2月16日)
也許是因為去年曾經鬧得沸沸揚揚的南京"彭宇案"把路人給嚇怕了,大家還清晰地記得青年彭宇因主動攙扶摔倒老人,竟然被摔倒老人的警察兒子告上法庭,最后,法官以"依據(jù)常理判斷" 沒有撞倒老人的人,一般是不會主動攙扶的,并且依據(jù)常理,沒有責任的人,一般是不會主動墊付醫(yī)藥費的,于是曾經攙扶老人助人為樂的彭宇,被法官責令承擔一半的藥費。雖然至今還沒有結果,但南京法官荒唐的判案結果,真的讓許多善良的人們徹頭徹尾的寒了心。
于是,人們的道德和同情心被法官扭曲,在南京這個城市,幾乎每一個南京人都知道,如果南京的老人摔倒,千萬不能隨便攙扶,如果真的良心發(fā)善,一定要助人為樂,那就一定要先留下旁證,然后才能拖救。無獨有偶,如今,在南京的大道上卻發(fā)生了這樣可悲而可笑的一幕。 畢竟這個社會上還是好人多,法國作家羅曼?羅蘭曾說過"行善的人應該覺得自己是快樂的"。更多的市民還是有起碼的良心和社會公德,但誰又會愿意在一個沒有法律保障的環(huán)境下見義勇為呢?因為如果依照判決"彭宇案"的法官"依據(jù)常理"判斷,人是不會主動幫助別人的,除非他做賊心虛。那南京街道上的這位九旬老人肯定是要死在路上無人問津的。也許大家都沒想到,因為那位法官因關照一個警察同行而昧著良心的判決結果,會對社會造成如此惡劣的影響,看到這則新聞,我就在想如果今天不小心摔倒的那位九旬老人,是那位法官的母親,是不是也會"依據(jù)常理",無關的市民不會施救,是不是要讓他年老的母親去面對路人視而不見冷漠的目光呢?
我覺得應該讓彭宇案翻案,從而來扭轉如今更加惡化的社會道德風氣,讓那個不良警察的無良母親的惡劣行為彰顯于公眾視線之下,遭受世人的指責,同時,社會應當重獎和重視行善施救者,讓行善成為每個人基本道德準則,成為生活的習慣,現(xiàn)在世界各國都在提倡善行,美國作家馬克?吐溫曾說過:善良,是一種通用的語言,它可以使盲人感到、聾子聞到。說明每個人都能夠行善,都會行善,社會應當給行善者創(chuàng)造一種良好的氛圍,筆者衷心的希望南京街道的一幕不再如此上演。 (楊亞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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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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