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13日凌晨,順德女司機龍女士開車將3名劫匪撞倒,致其中1人死亡,該事件曾一度引起社會熱議。昨日,佛山中院對其余兩名劫匪進行了終審宣判,以搶劫罪,判處兩人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二年不等。在對于龍女士的處理問題上,佛山中院首度表態(tài),認為歹徒仍在龍女士的視野范圍內(nèi),因此其搶劫行為仍然是在進行過程中,龍女士的行為完全符合“正當防衛(wèi)”。
????昨日,佛山中院對劫案全過程的細節(jié)進行了認定。
????作案實錄
????案發(fā)細節(jié)
????法院認為,2008年7月13日凌晨4時許,被告人莫宗壯、龐成貴伙同龐成添(已死亡)到被害人龍女士位于佛山市順德區(qū)倫教街道一處住宅車庫附近,莫宗壯駕駛摩托車在附近接應,龐成貴和龐成添則戴上白色手套,并各持一個鐵制鉆頭守候在被害人住宅車庫兩旁。
????5時15分許,龐成貴、龐成添見被害人龍女士駕駛小汽車從車庫出來,龐成添走到汽車駕駛室旁,龐成貴走到汽車副駕駛室旁,分別用鐵制鉆頭敲打兩邊的汽車玻璃,搶走龍女士放在副駕駛室的一個裝有80360元現(xiàn)金和票據(jù)的手袋。
????追截過程
????中院判決書中還對龍女士追截匪徒及撞死匪徒的情況作出了確認。法院指出,在得手后,兩人立即朝摩托車接應的地方跑去。莫宗壯即啟動摩托車搭載龐成添和龐成貴逃跑。龍女士見此駕駛汽車追趕欲取回被搶財物。當追至小區(qū)二期北面的綠化帶,被害人駕駛汽車將摩托車連同摩托車上的三人撞倒。莫宗壯、龐成貴被撞倒后爬起逃跑并分別躲藏,龐成添則當場死亡。
????公安民警接報后趕到現(xiàn)場先后抓獲被告人莫宗壯、龐成貴,并在現(xiàn)場起獲被搶贓物以及作案工具。
????終審:
????兩劫匪刑期維持一審原判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龐成貴、莫宗壯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結(jié)伙采取暴力的手段當場劫取他人的財物,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搶劫罪。鑒于本案的贓款已被起回,且被告人龐成貴、莫宗壯在庭上能自愿認罪,根據(jù)兩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大小,分別酌情予以從輕處罰。遂依法判處兩名被告有期徒刑十二年和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2000元、11000元不等。
????一審宣判后,原審被告人莫宗壯提出上訴,其辯護人提出一審判決認定龐成添在搶劫過程中拉扯被害人頭發(fā)的證據(jù)不足,莫宗壯認罪態(tài)度好,又是初犯,請求予以改判。
????法院經(jīng)查,被害人在案發(fā)后的報案中陳述在駕駛室旁邊的男子打爛了車窗玻璃后即拉住其頭發(fā),而原審被告人龐成貴在偵查階段也供述其結(jié)伙實施搶劫前已分工確定由龐成添在搶劫時拉扯被害人頭發(fā),相關的證據(jù)能夠相互印證,足以認定,故原審法院采信被害人的陳述,依據(jù)充分,上訴人莫宗壯及其辯護人提出的上述意見,理由不充分,法院不予支持。故此作出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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