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一個題為《三鹿事件被處分官員竟異地高升》的帖子流傳,網民們驚訝地發(fā)現(xiàn),因在三鹿奶粉事件中負有重要責任,3月20日被中紀委、監(jiān)察部宣布處以記大過處分的國家質檢總局食品生產監(jiān)管司原副司長鮑俊凱,幾個月前已悄然就任安徽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局長。(南方都市報4月9日:《副司長調任局長 三鹿事件被處分官員異地高升?》,原文附后)
安徽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系質檢總局直屬機構,屬正廳(局)級單位。鮑俊凱由副司長改任該局局長,可謂官升一級。值得注意的是,鮑俊凱是在去12月走馬上任的。其時,國家質檢總局原局長李長江,因三鹿事件引咎辭職已有兩個多月,公眾要求問責其他部委涉案官員的呼聲日漸強烈。按說,作為食品生產監(jiān)管司副司長,鮑俊凱對事件的發(fā)生該擔何責,應該調查、落實得差不多了,相關方面理當責成這位問題官員“聽候處理”才是,怎么能夠在查處結果尚未公布之前,就讓其悄然逃離問責風暴的中心,乃至悠然自得地到異地升官主政呢?
問題究竟出在哪里?依我之見,關鍵在于干部任免與問責機制存在漏洞,甚至不能排除相關部門溝通、協(xié)調不暢的可能。一般而言,司局級京官到省市直屬單位任職,至少要到上級組織部門備個案吧?如果組織部門及時將鮑俊凱擬任職情況,告之負責查處涉嫌失職、瀆職官員的紀檢、監(jiān)察部門,那么,情況肯定就大不一樣了。如此,一方面,鮑俊凱的職務變動,根本沒有“打時間差”的機會---行政處分在前,工作安排在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記大過18個月之內不能升職;另一方面,紀委、監(jiān)察部門宣布給予“食品生產監(jiān)管司原副司長鮑俊凱,記大過處分”時,也可避免人家早已加官晉爵,“嚴肅查處”很不嚴肅所帶來的尷尬,以及廣大網民的質疑與追問。
事實再一次告訴我們:堅持政務公開,強化民主監(jiān)督,是任免、懲處干部不可或缺的重要環(huán)節(jié)。試想,如果當時相關方面嚴格按程序辦事,在官方網站公布鮑俊凱另有任用的信息,始終保持對民意的應有敬畏,事情何至于鬧到今天這種騎虎難下的地步! (徐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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