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有“沖冠一怒為紅顏”,今有“沖冠一怒為紅燈”:7月9日晚,蘭州一老人手拿磚塊站在斑馬線上,只要有車輛闖紅燈經過,便用磚塊砸向違章車輛。直到目前,警方尚未追究老人責任,車主們也沒有找老人賠償。(7月12日《蘭州晨報》)
“拍磚”老人,年過七旬,“一砸成名”。網站就此的調查結果,呈現出令人尷尬的景象:33萬人中26萬人支持砸車,僅6萬多人反對。說這個結果尷尬,是因為面對那飛舞的憤怒而暴力的板磚,大部分網民竟與事發(fā)時圍觀民眾發(fā)出了一樣的“叫好聲”。難道他們不知砸車違法?
可這就是現實,堅硬、晦澀而殘酷的現實??此坪翢o道理,只見瞬間迸射出的郁結已久的憤怒激情。激情扼殺了理性,但這種激情也脫胎于現實。一塊捍衛(wèi)斑馬線尊嚴的板磚,為何能蘊藉如此之重的憤恨?砸車與叫好聲所發(fā)泄的“斑馬線之怒”,究竟如何發(fā)酵而成?新聞中“警方尚未追究老人責任,車主們也沒有找老人賠償”或是點睛之筆。
這是怎樣一種悖論:理想情境中,作為執(zhí)法主體的交警理應比民眾更加篤信法律,可專業(yè)執(zhí)法者面對飛舞的“罪惡”板磚,竟不知如何論處;作為利益受損甚至人身安全受到瞬間威脅的車主,也應理直氣壯找老頭理論,可他們也無一出面。
除非他們都“理虧心虛”違法于前,老漢板磚懲治于后,而民意又為老漢搖旗助威。好像也只剩這一種解釋了。揆諸現實,你會發(fā)現這不是臆測而是“生活的真實”。事發(fā)地“許多車輛看見斑馬線不但不減速禮讓,反而加速闖紅燈”。而從網絡支持也可反推出各地網民所在城市的街道上,一定也郁積著這種“斑馬線之怒”。前不久過斑馬線的杭州譚卓不就殞命于狂飆的車輪下嗎?本月初,北京一男子回家也命喪人行橫道?!鞍唏R線冤魂清單”仿佛可以無限開列下去。當斑馬線幾成死亡線,而卻有調查顯示,很多城市交警從未有過因車輛不為斑馬線上的行人讓行而開罰單的行為。如此語境下,就不難理解為何“警方尚未追究老人責任,車主也沒找老人賠償”了。
人行道不是炫耀機器文明的地方,交通法規(guī)賦予斑馬線上行人優(yōu)先的權利。在一個可以詩意地棲居的城市,街道上的人應該受到人的尊重,更應受到機器的尊重,而在斑馬線上尤需如此。去年貴州某縣讓小學生向汽車敬禮,曾引起口誅筆伐,現在“老漢砸車”其實揭示出一個我們不得不承認的痛苦事實:城市中我們也不得不像鄉(xiāng)下小學生一樣被迫忍受斑馬線上汽車狂飆的蹂躪。
公共管理者、執(zhí)法者若不能恪盡職守,蠻橫危險的汽車就會撕裂公眾感情。當法規(guī)因被執(zhí)法者漠視,而致使公眾在斑馬線的權利長期被虛置,那么忍無可忍之時,飛向違規(guī)汽車的憤怒板磚只會越來越多。這塊板磚里寄寓了對執(zhí)法者不作為的控訴。公力救濟不抵之處,私力救濟必然繁盛。而更尷尬的是,因為執(zhí)法者自己失職,所以面對這些明顯違法的“私力救濟”時,進退維谷茫然失措。這宛如一幅現實版諷刺漫畫,可悲哀的是我們竟生活于此畫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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