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報:坦誠發(fā)言才能讓央企告別丑聞
從“天價吊燈門”到“低價團購門”,此起彼伏的輿論曝光讓央企丑聞纏身,處于輿論炮轟的風口浪尖上——為改變這種尷尬局面,國資委副主任黃丹華近日在央企宣傳思想工作會議表示,國資委將適時出臺有關文件,指導央企加強和改進新聞發(fā)布工作,將設新聞發(fā)言人引導輿論,為國企改革發(fā)展營造良好的輿論環(huán)境。
國資委官員是在“央企宣傳思想工作會議”上談新聞發(fā)布的,稱設新聞發(fā)言人是為了“引導輿論”——這很明確地界定了新聞發(fā)言人的身份,這是一個宣傳性、公關性的職位,目的是為了宣傳企業(yè)的形象,類似于許多企業(yè)的宣傳部門,而不是我們通常所理解的“信息發(fā)布和披露平臺”。
可以說,“引導輿論”的定位預設著一個邏輯,就是輿論在批評央企和曝光央企丑聞上是非理性的,這種輿論環(huán)境影響了央企的健康發(fā)展,所以需要“引導”——可事實并非如此,央企丑聞纏身,負面新聞此起彼伏,并非源于輿論的非理性,而是因為央企自身問題:一方面是央企確實存在那些事,比如中石化辦公樓的天價吊燈,雖不是輿論此前傳的千萬元,但一百多萬元也夠奢華了,還有此次的超低價團購也確有其事。
另一方面源于央企信息不透明。按理說知曉央企的基本信息是國民的基本權利。國企是屬于全體國民的,企業(yè)負責人被雇傭來為國民賺錢,國民得知道他們的收入是多少吧,還應該知道企業(yè)的贏利情況、成本狀況、利潤分配等等??蛇@些國民一無所知,正是這種信息閉塞導致了央企分配亂象,并導致國民對央企的反感,以“有問題推定”的邏輯看待央企。
消除負面新聞纏身、丑聞此起彼伏的尷尬,設立新聞發(fā)言人引導輿論效果是可以預知的——信息不透明下,輿論本能地認為央企問題重重,越引導輿論,輿論越反感。所以問題的關鍵在于央企信息的公開和透明,公開央企高管的收入,收入和福利分配透明化,成本和利潤賬目明晰。只有央企坦誠地公開自身的信息,輿論和公眾可監(jiān)督了,丑聞就會大為減少——將一切置于陽光下杜絕丑聞發(fā)生,這是告別丑聞纏身的根本。另一方面,央企信息公開了,人們能通過央企的新聞發(fā)布看到央企的運行了,就不會再有那么多的猜疑和誤解了。
所以,央企新聞發(fā)言人應該承擔的角色是積極公開央企信息,讓公眾在透明的信息下自主地分辨是非。(曹林)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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