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招投標中心聘請的7名專家因收受他人賄賂,為請托人所在公司打高分令其中標,日前被合肥市廬陽區(qū)人民法院以非國家人員受賄罪判刑。專家當“錢托”,再次暴露了當前專家隊伍中少數人見利忘義的現實,發(fā)人深思。
這7名專家均是合肥市招投標中心專家?guī)鞂<以u委,他們有的是大學退休教授,有的是企業(yè)工程師。去年以來,作為合肥市政府采購項目評審委員會成員,擔任3個新建小區(qū)電梯采購的評審委員。在此期間,接受某電梯公司負責人的請托,為其產品在評審中打了較高分數。評審期間,7人共接受電梯公司負責人好處費23萬多元。
專家收取錢財為商人當“托兒”,這已不是新鮮事。有的地方舉辦的專家評審會,主辦單位以“評審費”名義為專家發(fā)紅包,而所謂的“鑒定評審”不過是走過場。至于以宣傳“保健”為名推銷醫(yī)藥產品的專家,打著“幫投資者賺錢”幌子實為機構吆喝的股評家、信口開河為開發(fā)商代言的房地產專家,都屢見不鮮。
甘心當“錢托”,暴露了一些專家職業(yè)道德的沉淪。在市場經濟日趨活躍的今天,一些專家放棄了基本的職業(yè)道德底線,眼中只有錢財,不顧社會責任,利用自身的名氣、身份,為利益集團代言,淪落為他們的傳聲筒和工具。
專家當“錢托”是一種社會悲哀。上述被判刑的7位專家中有一位是退休教授,他事后表示,之所以接受請托是覺得“能方便別人就方便別人”。豈不知,這樣的“方便別人”嚴重損害了社會利益,也使部分專家的形象斯文掃地。在招投標領域,一些專家放棄了專業(yè)操守,把專業(yè)話語權變成了“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交易籌碼,使得招投標領域的秩序混亂,“豆腐渣工程”屢見不鮮。
專家因在某一學術領域的精深造詣被奉為權威,受人尊敬,為人信賴。誠信、科學、嚴謹、公正是專家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專家履行社會責任的基礎。但愿各方面的專家們能從合肥市招投標中心腐敗案件中汲取教訓,加強自律,站準立場,堅守職業(yè)操守,謹慎地行使好專業(yè)話語權,不要淪為某些利益集團、某些不法商人的工具。(楊玉華)
(責編:劉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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