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州市番禺中心醫(yī)院“門診樓變頻多聯(lián)空調(diào)設備及其安裝”采購項目的投標中,報價1707萬元的廣州格力空調(diào)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格力)卻敗給了報價2151萬元的廣東省石油化工建設集團公司。低價競標反而落選,廣州格力怒告廣州財政局,案件經(jīng)11月2日法院開庭后仍未能有定論,但格力電器不會就此罷休。(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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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參與招標過程中,像格力這樣吃啞巴虧的不在少數(shù),而在一些地方的政府采購中,中標價高于市場價格這樣的現(xiàn)象更是屢見不鮮,甚至在我們這些外行人看來,格力的“敗北”也屬于看似不正常的“正?,F(xiàn)象”,為何這次偏偏要較真?顯然,格力這次的果敢與直面現(xiàn)實的勇氣已是到了忍無可忍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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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的不服,質(zhì)疑、投訴、行政復議,繼而到最后的打官司,是格力不懂規(guī)矩、無視“潛規(guī)則”嗎?還是格力代理人在法庭上的辯詞是在浪費口水,滑稽得可笑?(在3日的庭審中,市財政局的幾名工作人員對格力空調(diào)代理人發(fā)表的辯論意見,不停地發(fā)笑表示嗤之以鼻。)在法庭那樣神圣嚴肅的地方,財政局的工作人員竟然肆無忌憚地笑出來,可見格力的行為“可笑”到了什么程度。如果你相信“只買貴的,不買對的”的江湖傳聞已在政府采購領域中盛行,如果你覺得在“潛規(guī)則”橫行的現(xiàn)在,企業(yè)報價過低反而廢標是理所當然的,那么你大可以盡情地笑出聲來,只是在笑過之后我們已無法認定公平與公正的真正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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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3年的《政府采購法》中早有規(guī)定,集中采購機構進行政府采購活動,應當符合采購價格低于市場平均價格的要求。法律條文說的很清楚,而在現(xiàn)實中,我們卻擺脫法律的監(jiān)管和約束,將“度身招標”、“暗中陪標”、“低價競標”、“虛假應標”等暗箱操作奉為準則,這究竟是可笑還是更可悲?如果在政府采購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一些單位能夠嚴格遵循公開透明原則、切實接受公眾和輿論的監(jiān)督、政府采購不再是監(jiān)管的真空地帶,那么違背常理的笑聲還會不會存在?大家都明白,政府采購用的是納稅人的錢,這錢怎么花直接關系到納稅人的利益,而采購部門最終卻選擇高出格力報價400多萬元的供應商,這很難有合理的解釋,格力依據(jù)事實,對結果提出異議,其行為也是無可非議的。當然,對于廣大中標過程吃虧還忍氣吞聲的企業(yè)來說,格力的確“膽大妄為”,但我們無法忽視格力此舉的樣本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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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的行為的確“罕見”,但作為利益受損的主體方,如果選擇繼續(xù)進行公平博弈,對企業(yè)意味著自身權益的捍衛(wèi),也有利于政府采購行為公正性的最終實現(xiàn)。
- 2008-05-06“官推官選”,一個偽民主的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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