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小攤也是公民的一項天然權利
昨日,廣州市城市管理工作年終總結暨部署大會召開。市城管委在會上提出“設置一些過渡性臨時擺賣攤區(qū)”的計劃,遭到了廣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蘇澤群“潑冷水”,他指出,這“絕對是一種不公平、不負責任的行為”。(1月20日《廣州日報》)
據(jù)說晉惠帝時期,有一年發(fā)生饑荒,大臣上奏“百姓無粟米充饑”,晉惠帝聽說后趕緊建議:“何不食肉糜?”晉惠帝因“何不食肉糜”而聞名,成了歷史上的“明星皇帝”。甚至在一千七百多年后,當筆者讀到廣州副市長“很多市場很多商場公開招租”的高論時,仍然不禁想起了他老人家來。
蘇副市長的“招租論”委實就是新版“何不食肉糜”。我們不妨逐條來拆解這位副市長大人的高論:
“像廣州這種大都市,在市區(qū)里基本開辟不出地方讓人亂擺賣?!薄獜V州是大都市,北京、上海難道不是嗎?京滬都“解禁”了,廣州為何還自作高深呢?
“開了亂擺賣又不交稅、又不接受衛(wèi)生管理,對正規(guī)業(yè)戶造成不公平;同時亂擺賣不接受衛(wèi)生管理,賣出去的東西給市民吃,又是對市民的健康不負責任了?!薄l說允許擺攤就是讓職能部門放棄監(jiān)管了?
“其實有很多市場很多商場可以公開招租,可以引導這些亂擺賣商販到這些公開招租的地方去,實實在在地做生意、做經(jīng)營。”——有承租市場和商場的財力,還用得著當游商小販嗎?
城市管理在今日中國是一個十分棘手而又不得不面對的現(xiàn)實問題。城市要面子(市容),老百姓要里子(吃飯),城管人員與游商小販的沖突時有發(fā)生,而城管被小販刺死、游商被城管打死的惡性事件也屢見不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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