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禁煙的立法,終于結束了它長達半年的拉鋸戰(zhàn)。在4月28日結束的廣州市人大常委會第30次會議上,《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歷經三審之后終獲表決通過,經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后將正式頒布實施,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條就是辦公室禁煙,辦公室吸煙拒不改正罰款50元(昨日《南方都市報》)。
在條例列舉的12類禁煙公共場所中,有11類一直都無任何疑義,唯獨“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提供公共服務的室內辦事區(qū)域”(也就是辦公室)這一類會引發(fā)爭議?我想這是因為辦公室的范圍、面積實在太大了??梢哉f,絕大多數(shù)人絕大多數(shù)時間,除了在家里,就是在辦公室里。設想一下,要是一個煙民,被禁止在辦公室內抽煙,也就等于他人生的大半時間被強迫性禁煙。結果,要么徹底戒煙———沒時間抽了,要么不思上班——— 賴在家抽煙。
其實,在沒立法規(guī)定辦公室禁煙的時候,我所在的辦公室就曾有過禁煙和不禁煙兩次不同的遭遇。從前的那個BO SS,自己不吸煙,所以辦公室里的下屬也自覺地不敢吸煙,害得那些煙民同事們每當煙癮發(fā)作,非要停下手上做的事情,跑到吸煙間或者樓梯間去吸煙。后來,那個不吸煙的BO SS調走了,來了個吸煙的BO SS,這下煙民同事們樂壞了,阿頭帶頭在辦公室吸煙,誰敢阻止?所以,辦公室里開始烏煙瘴氣亦沒人敢吭聲。
由此看來,辦公室禁煙與否很快也會成為一種“職場博弈”的結果?這里邊也會產生“潛規(guī)則”?要是這樣的話,是否只要從辦公室領導身上做文章,禁煙的效果就會顯著?要知道,領導從來都是位居塔尖的,只要塔尖搞定了,那么塔身塔基什么的應該也好辦。反正,總比每個辦公室設一個戴紅袖章抄罰單的大爺要有效得多吧?有沒有的設暫且不論。再說,保不住那些煙民哪天從兜里掏出一盒精品煙遞給那個抄罰單的大爺,或者時常朝他塞點蠅頭小利作為吸煙“買路錢”,妥了!睜只眼閉只眼罰款的事情,從大馬路上能一直延續(xù)到辦公室里。說不定,在不久的將來,辦公室禁煙記也可以寫成《杜拉拉升職記》一集兩集三集呢。
有些網友議論,如果這“12例”的最終目的就是為了讓煙民徹底戒煙,又何必那么麻煩?干脆禁止生產香煙得了。說這話肯定會挨板磚。說到底,煙這東西,對于國家也好,對于煙民也好,都是“痛并快樂的混合體”。從漫長而效果微弱的禁煙史來看,我覺得,與其想破了頭來禁煙,還不如想破了頭去生產些能降低或者防止煙對人身危害的靈丹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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