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廣東英德原教育局長賴來新受賄66.5萬元被抓。賴落網(wǎng)后,近百個涉案校長迫于壓力紛紛投案自首。此案入選廣東省2009年度“十大精品案件”。(5月11日人民網(wǎng))
“城門失火,殃及池魚”的道理聽了無數(shù)遍,可像這樣“一人被抓百人自首”的案例還是頭一次聽說。面對這樣成功
的 “反腐精品”,我們可以歌頌反腐力度之嚴厲,可以歌頌校長們法治意識之增強。可是,這并不是最主要的,在筆者看來,反思這些校長集體自首的原因,并正視時下教育界官場生態(tài)現(xiàn)狀才是更重要的。
其一,“城門失火,殃及池魚”的反面很可能是“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眾所周知,在地方教育系統(tǒng)的管理方式里,所有的學校都歸教育局管;而教育局又只有一位局長,除了主管教育的市縣領導,好像對教育局長很難完成監(jiān)督和制約。從某種程度上說,教育局長幾乎控制著一個地方的所有教育資源,校長的考核與任命,大多都由一個人說了算。這樣的機制下,某人做了局長,其兄弟姐妹想不沾光都難。話再反過來說,如果這位“得道”的局長落馬了,其受牽連的校長必然不在少數(shù)。
其二,“自首”的另外意思,還可能是“墻倒眾人推”或“落井下石”。為了迎接局長調(diào)研,中學校長可以讓學生們對著局長大唱贊美詩;甚至可以讓女學生在冬天里露著胳膊和大腿穿禮服做局長大人的迎賓……局長的權力為何如此之大?在教育被行政一統(tǒng)的體制下,教育考核早就成了校長們的生死線。大家都在巴結局長,那些不給局長送禮的校長自然會自慚形穢。可不是所有校長都天生是行賄的主兒,也有許多校長是看在眼里痛在心里,于是他們的憤怒就發(fā)泄在了局長被抓之后,使那些行賄者感到了壓力,不得不自首。
這當然都只是筆者的猜測??蔁o論是哪一種,都讓人十分后怕。試想,一個有問題而未被拉下馬的教育局長,他們背后又站著多少個“將要自首”的校長呢?所以,“一人被抓百人自首”這樣的新鮮事兒,根本不值得反腐體制的歡呼,僅僅值得深思而已。
- 2010-05-12“近百名校長自首”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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