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av无码乱码中文_日韩激情一级无码毛片_国产91资源午夜福利_玖玖资源站最新地址2

您所在的位置: 東南網 > 西岸時評> 民生巷議 > 正文
一個人該如何“聚眾犯罪”
www.fjnet.cn?2010-06-29 10:30? 沈彬?來源:東方早報    我來說兩句

奉節(jié)檢方的指控稱,陳于2009年9月17日上午和同年10月25日,分別通過喇叭在樹上煽動當地村民前來攔車,“嚴重破壞了交通秩序”。奉節(jié)法院也在審判前就認定,陳上樹之目的,在于借窩棚之高度,視野之廣度,作為對抗工程的瞭望臺。

總之,“男爵”雖然身在樹上,卻依然能指揮若定,終于聚了200多人,破壞了國家重點建設工程。但“男爵”本人的說法與此大相徑庭:他只是在樹上宣講了關于自己家房子的事情,此次拆遷涉及200多戶村民,是他們覺得不滿才出來堵路的。

到底怎么一回事呢?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中的“聚眾”,是指首要分子組織、策劃、領導、指揮眾人,就是說眾人擾亂交通秩序的行為,是聽命于首要分子的。如果陳只在樹上宣講政策,沒有直接下過阻路“命令”,其罪名是不能成立的?;蛘哒f,檢方必須證明,陳在樹上除了宣講政策,還實施了領導、策劃一干人等阻路的行為。這有證據嗎?

在三個半月的時間里,“男爵”一個人在樹上,以自我囚禁的絕望方式表達對拆遷補償的不滿:他沒有點火燒拆遷者,更沒燒自己,他沒有傷害到任何人。在得到官家增加補償和不予追究的承諾之后,他下樹了,卻被刑拘至今。我們期待重慶奉節(jié)縣檢方給出令人信服的證據:陳茂國一個人在樹上,究竟是如何完成“聚眾”犯罪的。


責任編輯:劉寶琴
相關新聞
更多>>視頻現場
相關評論>> 
 趕集網  火車票  福州分類信息  福州租房  福州二手房  福州招聘  福州兼職  福州二手  福州二手車  福州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