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深圳、揚州、長春等地一些細心的居民忽然發(fā)現(xiàn),當地多家銀行的ATM機跨行取款單筆手續(xù)費一夜之間從2元搖身變?yōu)?元,而深圳少數商業(yè)銀行甚至已漲至5元。
對此,銀行方面聲稱這實屬無奈之舉:隨著網點擴張,增設新的ATM機需要成本,維修和更換設備也需要成本,發(fā)行各種各樣的銀行卡還需要成本。更重要的是,根據銀行業(yè)內部的計算,在現(xiàn)有的銀行卡結算支付體系下,發(fā)卡行對每一筆跨行取款業(yè)務須對外支付3.6元,其中0.6元支付給銀聯(lián),3元支付給受理銀行。以往這筆費用一直是由發(fā)卡行自己“貼錢”;但每筆轉賬業(yè)務虧損1.6元的事實,終于使一些銀行不堪重負,“被迫”向客戶下手,收取更高的跨行取款手續(xù)費。
在筆者看來,這或許只是表面理由,攫取利潤和惡性競爭的內在動機恐怕才是問題的關鍵。一方面,隨著中國銀行業(yè)市場化的不斷推進,越來越多的銀行將中間業(yè)務視為潛在的利潤增長點;另一方面,對于各家銀行而言,設置更高的跨行取款門檻,還意味著可以將客戶牢牢控制在本行的金融鏈條之上。
站在銀行業(yè)者的角度看,上述考慮不能說完全沒有道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按照國內目前流行的英美公司治理模式,銀行管理層首先想的是最大化股東利益或本企業(yè)的利潤。跨行取款若不設任何門檻,等于是將本行客戶免費讓其他銀行共享,特別是對于那些網點較多的四大國有銀行而言,是在無條件“為他人做嫁衣裳”。因此,適當地對個人收取跨行取款手續(xù)費,有利于促進銀行間合作的積極性,為公眾提供更豐富、更便利的金融服務,相信公眾也能理解。
但凡事過猶不及。如果說單筆1-2元的小額收費人們還能承受的話,那么4-5元的標準顯然有些離譜,因為這無異于直接限制跨行取款,其結果很可能是:整個銀行體系變得越來越支離破碎。公眾為了滿足取款需要,要么支出更多的“靴底成本”,走更遠的路;要么是辦理更多的銀行卡,并為此額外支付辦卡費用。無論如何,都會增加公眾的交易成本,削弱其福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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