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政府趕緊拆除化工“定時炸彈”
www.fjnet.cn?2010-07-30 09:44? 魯寧?來源:東方網
我來說兩句
這次惹禍的兩家企業(yè)之一叫“新亞強生”。該企業(yè)系重大安全事故的“屢犯”。2009年3月,該企業(yè)203車間無視安全生產造成爆炸,沖天大火燃燒3個小時,當地封鎖消息,愣將此宗重大事故大事化小,地方政府竭盡袒護乃提前安下“炸彈引信”之四。
還有“之五、之六”……限于篇幅不再列舉。實事求是講,整個中國的大小城市(鎮(zhèn)),因歷史原因造成的化工定時炸彈不計其數。就說安全生產相對重視的東部城市,加油加氣站與居民區(qū)僅一墻之隔的也并非個別,一旦闖禍,后果不堪設想。
常言道,風水輪流轉,禍水也輪流發(fā)——整治煤礦安全下了猛藥,情況稍有好轉,可按下葫蘆又起瓢,化工定時炸彈則輪番引爆。幾乎可以斷言,若各地政府再不下狠心拆除一批化工定時炸彈,更多的“同類爆炸”很可能在更大范圍內連環(huán)發(fā)生……
政府必須依法行政,面對“產權已然多元化”的化工定時炸彈也并非拍拍腦袋就能拆,法制乃必備的“拆彈工具”之一。為此,現有的老掉牙的“1987年版”《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以及后來頒行,卻軟綿綿的《建設項目環(huán)評條例》、《環(huán)境影響評價法》等法律法規(guī),得趕緊“回爐淬火”提高硬度,否則,法不成“法”、規(guī)不像“規(guī)”,就是能下狠心著手拆彈,其結果多半仍是轟轟烈烈走過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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