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媒體、網民的密切關注下,遭遇跨省追捕的舉報人王鵬被釋放,寧夏吳忠市稱,這是一起將自訴案件按照公訴案件辦理的錯案,應該予以糾正。目前,對本案處理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的市公安局副局長何澤祥等被免職,此外,吳忠市還責成有關部門對涉及本案件的相關事宜作進一步調查。(據新華社12月2日電)
相對于一些地方對輿論監(jiān)督采取鴕鳥政策,一定要等到問題拖炸才重視,吳忠市有關方面啟動的糾偏行動還是值得贊賞。應該感謝網絡尤其是微博的力量,王鵬的“平反”來得很快,如果不是網友在微博不懈地轉發(fā)和“圍觀”,王鵬的遭遇恐怕仍不為人知,參與舉報的王鵬父母也難保不被“跨省”。其實,因舉報他人遭遇跨省追捕,已經不是新鮮事兒。對于所謂“誹謗罪”,因為之前一系列案例的“普及”,普通公眾都能對它的自訴性質、構成要件耳熟能詳,為何吳忠警方還會“使用法律錯誤”辦錯案?
顯然,這不只是法律素養(yǎng)問題。說司法機關還沒有公眾懂法,也說不過去。當初警方為刑拘王鵬辯護時,稱他的行為嚴重危害國際利益和社會秩序,顯然對公訴條件也清楚得很。釋放王鵬,應該是迫于壓力。而市公安局副局長被免職,如果也算處分的話,卻更像是應付洶洶民意,或者是在保護誰。
有網友說,風頭一過,免職者很容易就“東山再起”。
確實,“隱性復出”“超速復出”“帶病復出”的現象不鮮見,前不久還有市長因土地違法被問責“調離一周”即“復活”的“經典”案例。
市公安局副局長被免,問責的層級似乎已經很高了。但在很多人看來,這顯然不是事件的終結,副局長和“臨時工”一樣,很可能都是替罪羊。從記者的調查可知,警方抓捕王鵬,是檢察院等部門共同決定的,且得到了“有關領導的批示”。如果這些說法得到證實,那么被免職的副局長甚至有些悲情色彩。
據媒體調查,被舉報人馬晶晶父母都是寧夏官員,其母更在吳忠擔任要職,吳忠警方不顧管轄權限制,大老遠跑到蘭州抓捕王鵬,權力干涉司法、濫用警力的事實已經昭然若揭。馬晶晶公務員考試是否舞弊尚未查清,媒體又爆出抓捕王鵬的直接原因,是他還曾舉報馬晶晶父母的腐敗問題。有鑒于此,馬的父母在此事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更是不容回避的問題。
王鵬舉報的情況是否屬實?誰來給民眾一個滿意的答復?“錯抓”會不會影響他的工作和前途?王鵬被拘期間曾遭受刑訊逼供,其肉體和精神損害如何賠償?這些都是王鵬案的未竟之問。這些問題不查清不解決,王鵬事件雖然轟動一時,最終仍將落入舉報人受打擊、干涉司法的權力逍遙法外、政府和執(zhí)法司法部門的公信力受損的窠臼。違法成本太低,甚至零成本,公眾和媒體再賣力“普法”也沒用,誹謗罪還可能被“錯誤使用”,因言獲罪、跨省追捕恐怕還會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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