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酒駕和醉駕,這兩年可謂下了不少氣力。“好飯不嫌晚”,只要是擁抱法治文明的努力都值得尊重,不論它起于何時。
“醉駕入刑”算是最新最嚴苛的一個法制舉措??墒?,當初它卻也惹來不少爭議。爭議最初源于最高法黨組副書記張軍的一句話:“醉駕入刑”不可僅從文意理解,勿將醉駕一律認定為犯罪。
“醉駕入刑”今年五月施行,此言正是在這個節(jié)骨眼上冒出來的??梢韵胍?,這個不合時宜的表態(tài),當初勢必紊亂了各地執(zhí)法步調,讓一線司法實踐陷入某種標準不明的模糊境地。而這恰是法之大忌。杜絕那種可能滋生司法腐敗的過大的自由裁量權和法律彈性,是一切新法樹立司法尊嚴的必由之路,不容那些夾雜不清的曖昧灰色地帶來軟化法治尊嚴。
幸好,在各方執(zhí)法決心和實務操作層面的執(zhí)法智慧下,經(jīng)過短暫輿論爭議后,風波逐漸平息。而據(jù)日前公布的數(shù)據(jù),4個月來,全國共查處酒駕9.5萬起,同比下降45.4%;全國因酒駕死亡379人,下降3%;醉駕死亡231人,下降26.9%。
有了具象的數(shù)據(jù)支撐,可以看出新法效果還是十分明顯的。四個月,醉駕下降四成,很有說服力。不過,這也只是同一范圍內歷史維度的縱向對比,如果將視野置于全球范圍橫向比較,你會發(fā)現(xiàn),即便是在酒駕醉駕有明顯下降的當前語境下,發(fā)案率和因此死亡的人數(shù)的絕對值,仍然不低。
平均下來,每個月都有百余人因之喪命,頗為駭人??梢?,嚴控酒駕的趨勢,絲毫不能減弱,打擊醉駕的力度,更要持續(xù)強化。而與瞬息萬變的現(xiàn)實
相比,法律和制度總有其滯后性,有時人們的違法犯罪智慧,絲毫不比司法部門的執(zhí)法智慧差。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只有針對系統(tǒng)漏洞,適時打出“補丁”,查漏補缺,才能維護法律威嚴的動態(tài)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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