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林故居”被拆騰給國人的思考空間
www.fjnet.cn?2012-01-29 13:47? 王傳言?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名人故居的保護缺乏具體的主管部門,文物局保護文物多以該文物所具備的有形歷史文化含量為標準,但就名人故居而言,考量標準應該是其無形的人文價值,而不是把宅院的建筑價值放在首位,這需要一套新的標準和專門的主管部門來執(zhí)行。此外,許多名人故居被機關單位或居民占用,有的年久失修,急需維修保護資金,單靠政府財政很難負擔,有些名人故居就因為缺乏資金為居民安排新住所,騰退工作擱置,也是一時難以解決的課題。 在國外的法國和英國對于名人故居的保護具有很好的借鑒意義。早在1913年,法國就出臺了世界上第一部遺產(chǎn)保護法,它為包括名人故居在內(nèi)的一切文化遺產(chǎn)提供全面詳盡的法律保障,使這個文物大國即便在二戰(zhàn)時期,也損失甚少。值得一提的是,法國人非常熱愛本民族文化,1902年,為了紀念偉大作家雨果,巴黎市政府下令在全國范圍收集雨果遺物,結(jié)果一呼百應,收集到的遺物使得“雨果博物館”從雨果兒時的搖籃到青年時期送給情人的中國瓷器,數(shù)量之大,令人驚嘆。英國政府會在名人故居門口鑲一塊藍牌,注明其身份。比如位于諾丁漢南威爾鎮(zhèn)上的一處拜倫故居,保護得就非常完好,它的所有者是一位熱愛拜倫的貴族,游人可以進入?yún)⒂^,房主有義務為游客現(xiàn)場講解并收取費用。英國遺產(chǎn)委員會從1867年開始,迄今已為700所名人故居鑲藍牌,其中包括中國著名作家老舍在英講學期間的居所。 所以,“梁林故居”被拆給了我們足夠的思考空間,一方面由于缺乏制度上和法律上的強有力的約束導致了名人故居保護的“真空”,另外一方面在制度的執(zhí)行力上也缺乏相應的約束手段,再者,在盲目崇拜GDP的時代里,文物的價值顯然得不到足夠的重視。凡此種種,都需要我們從制度的根源上加強對其約束治理,不僅要借鑒國外的先進經(jīng)驗,還要總結(jié)國人的經(jīng)驗,最終得出符合中國國情的保護文物的制度,這樣才能杜絕悲劇上演。 |
- 責任編輯: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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