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魔鬼訓練營”看教育消費者的權利意識
www.fjnet.cn?2012-02-20 09:06? 熊丙奇?來源:南方都市報 我來說兩句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我國的受教育者(或者教育消費者),卻并沒有強烈的權益意識。最近曝光的美國北達科他州迪克森州立大學的“洋文憑工廠”事件,據(jù)媒體報道,是由該校校方主動要求進行審查的,該校新校長上臺后,發(fā)現(xiàn)學校某些課程項目的程序上存在問題,于是聯(lián)系北達科他州大學系統(tǒng),要求進行審查。不得不思考的問題是,我國的留學生為何沒有對課程項目中的問題提出質(zhì)疑?與該校合作的國內(nèi)大學,為何沒有發(fā)現(xiàn)其中存在的問題?如果留學生們真想接受教育(而不是想混一張文憑),那么,其間的問題是不難發(fā)現(xiàn)的。這一事件也不能持續(xù)這么長時間,涉及這么多學生。 回到浙江這起事件上,如果這些學生的家長能夠在平時來到這個培訓機構,了解其辦學情況;如果能保持與孩子的溝通,了解孩子接受的培訓,那么,問題可能并不會發(fā)生。家長可能解釋自己很忙,也可能說學校有規(guī)定,實行封閉式訓練,不得與孩子聯(lián)系,這樣的解釋,本身就存在嚴重問題。難道只要把孩子送到矯正機構,自己就可撒手不管了?家長憑什么就可相信其進行的封閉式教育,是對孩子有效的? 我國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的方向是,推進管辦評分離,即政府宏觀管理、學校自主辦學、進行專業(yè)評價和社會評價。其中,專業(yè)評價指行業(yè)機構的認證、評價;社會評價則主要指受教育者的選擇和評價。要實行這樣的管理體系,需要受教育者有權利意識的覺醒,以及積極參與學校管理、監(jiān)督、評價的行動。近年來,在分析學校的亂收費、侵犯學生權益事件時,輿論曾提到校內(nèi)沒有維護受教育者權利的渠道,而從教育服務公司的侵權事件看,在渠道缺乏之外,更缺乏維權意識。因為相對于義務教育學校、大學,受教育者在選擇教育服務公司時,是有更大自主權的。 按照前述的改革思路,我國的各級學校,將成立家長委員會(或?qū)W生自治委員會)參與學校管理和監(jiān)督,而對于營利性的教育服務公司,更有必要成立消費者權益委員會。能否推進這樣的改革,并取得實際效果,取決于受教育者權益意識的增加。事實上,包括政府履行監(jiān)管責任,也和受教育者的權益意識有關,如果受教育者積極維權,那么,政府部門的監(jiān)管也就難以缺位,學校和教育機構也就會走上尊重受教育者權益、合法辦學、經(jīng)營的健康軌道。(作者系教育問題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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