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擇校費的“國八條”看著有點“二”
www.fjnet.cn?2012-02-26 13:54? 朱永杰?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治理病癥,最忌諱頭疼醫(yī)頭腳疼醫(yī)腳;揚湯止沸看著好看,卻不過徒增笑料而已。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這“禁止”那“禁止”固然有比無強,但是這絕非釜底抽薪之舉。要知道“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由來已久,“屢禁不止”的笑話多了去了。這三部委弄出的“國八條”看似“最嚴厲”,其實未必,治標不治本,難見多大成效。聊以自慰的是最后一條“加大查處力度”,嚴肅追究校長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假如校長并沒有中飽私囊,而是全心全意為師生服務了,怎么“嚴肅追究”呢?莫非再來個“實施細則”不成?——實在是自慰至極。 筆者以為,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的治本之策應該在正本溯源后,一是把均衡教育資源當做一號任務列為教育主管部門的議事日程,天天抓月月抓年年抓也不為過,三年也好五年也罷,就來個倒計時,用均衡為擇校釜底抽薪;二是繼續(xù)加大財政投入,不光要新擴建學校,更要兜底學校必要支出,甚至寬備窄用,真的傾斜教育,讓學校“衣食無憂”,這也是釜底抽薪之舉。 |
- 責任編輯: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發(fā)給好友
-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關新聞
- [ 01-20]“牛?!钡奶靸r擇校費都用來干啥
- [ 01-19]“擇校費”是“重點”私生的“壟斷費”
- [ 10-18]天價擇校費,還要堅挺到何時?
- [ 09-14]取消高中擇校費咋要留個“尾巴”?
- [ 09-06]是誰在給越收越放肆的擇校費撐腰?
- [ 07-29]淪為單位福利的擇校費當取消
- [ 11-30]“嚴打”擇校費,從校長免職開始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