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定外訓最低學習時間有些不靠譜
www.fjnet.cn?2012-07-13 16:10? 余明輝?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北京市人保局昨天發(fā)布消息,本市將繼續(xù)嚴控借培訓名義出國(境)旅游,并明確在外培訓總日程的2/3應當用來考察或學習,出國(境)經(jīng)費、日程安排、培訓內容等須在本單位范圍內公示。(北京晨報7月12日) 從嚴格限制或遏制借培訓之名行出國旅游之實的目的看,規(guī)定出國培訓時考察或學習的時間(日程)應達到總日程的2/3,確有積極意義,值得肯定。單就外出培訓學習這一活動而言,這樣的規(guī)定似乎顯得呆板、與事實不符、不利操作,是一個不很靠譜的規(guī)定。 首先,就外訓學習來講,其性質和目的就是“培訓和學習”。既然是“培訓和學習”,不管是目的地的選擇,還是行程的安排,就應該是以“學習和培訓”為主,有時候有所損失也會在所不惜。換句話說,到外國學習,首先要考慮的,不應是學習時間是多長,來回乘坐交通工具的時間是多長,而應是這樣的學習和培訓是否“值得”為最大考量。2/3的標準規(guī)定似乎有些死板,不符合既必要、經(jīng)濟又學有所值的目標與期待。也就是說,不同地點、行業(yè)和方面的培訓和學習,真正培訓和學習所要花費的時間也各不相同,有的可能遠遠大于2/3,有的可能遠遠小于2/3,有的可能大致相當,但很多時候真正學習時間遠遠小于2/3的學習和培訓活動又是不可或缺的,但如今卻要由于制度問題而橫生枝節(jié)。因此不宜一刀切的都規(guī)定外訓真正的學習和培訓時間都不少于2/3,而要具體情況具體對待,分情況規(guī)定一個科學合理的標準即可,一方面防止真正的學習和培訓時間在真旅游等方面跑冒滴漏而失卻外訓的意義,另一方面也要防止由于規(guī)定的過于死板而導致一些重要的培訓和學習被放棄或制度性違規(guī),從而導致一些人員參訓積極性的降低和被不合理的處罰。 退一步講,即使外訓真正的學習和培訓時間應達到2/3的規(guī)定沒有問題,但如何界定哪些是真正的學習和培訓也是個問題。眾所周知,學習的種類和形式各種各樣,課堂上學習是學習,參觀路上聽介紹也是學習,工廠里實地參觀也可以是學習。所以,具體規(guī)定里,學習和培訓的界定也應有具體、明細和分行業(yè)等具體可操作標準,否則,籠統(tǒng)的學習培訓時間的規(guī)定,則是一個無法具體操作和量化考核以及監(jiān)督檢查的“紙老虎”規(guī)定,沒有實際意義。但這樣標準的制定,在具體操作中,又是一極其復雜、多樣多變的。換句話說,如果標準制定的太細,則覆蓋面小、工作量大,得不償失;如果標準制定的過于粗糙,工作量小、覆蓋面大,但又不利于具體操作。而最好的辦法則是具體學習活動制定具體標準,最好“一事一議”,但這又是不太現(xiàn)實的事情。 因此,限定外訓最低學習時間,既不符合實際,也很難操作,顯得有些不靠譜,似有拍腦袋政策之嫌。而要限制公款旅游,檢驗外訓學習效果,亦非僅有限定外訓最低學習時間這一條路可走。比如,通過寫、曬學習考察心得以及工作中的成果來檢驗等,都是可選方法。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6-13]鄉(xiāng)村教師培訓,民間組織需要政府服務
- [ 04-25]“打罵”記者與媒介素養(yǎng)培訓的困境
- [ 03-22]“培訓識豪車”是公交無法優(yōu)先的舉報信
- [ 02-28]免費創(chuàng)業(yè)培訓何必僅限北京籍
- [ 11-08]官德重塑:重培訓更應完善道德回報機制
- [ 11-03]培訓公務員道德 不如嘗試“預備公務員”
- [ 11-03]職業(yè)道德培訓:管用才是硬道理
- [ 11-03]如何培訓公務員的職業(yè)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