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捐不過分有違法治
www.fjnet.cn?2013-05-22 09:45? 馬九器?來源:京華時報 我來說兩句
“強捐不過分”的邏輯實質是對法治的不尊重甚至違背,是過去人治邏輯、粗放行政的延續(xù)。 江蘇鹽城下轄各縣市區(qū),多年來以文件形式要求各級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yè)單位干部職工等為當地紅會的“博愛萬人捐”活動捐款,并按級別規(guī)定數額。此舉遭輿論質疑。對此,江蘇省紅十字會黨組書記、副會長李新平日前回應,這些財政供養(yǎng)人群的收入相對穩(wěn)定,對他們提這樣的要求,“我覺得一點不過分”。 因為是財政供養(yǎng),收入穩(wěn)定,所以強捐不過分——這種邏輯曾經在很長一段時間里所向披靡,有過“單位制”經歷的人,哪個沒“挨過刀”?這種邏輯的潛臺詞意味著“天下皇糧是一家”,所謂“國家的人”莫不是這部機器上的一顆螺絲釘,即使捐款、獻愛心這樣屬于個體權利的事,也必須褪去個人色彩,只有成為“公家行為”的一部分時,你才有了意義,否則就是離經叛道。 事實上,鹽城的這種強捐只是“行政強捐”的一個縮影,這種帶有濃烈計劃經濟行政色彩、缺乏法治思維的權力運行邏輯,運行多年相安無事,如今因為屢受質疑的紅十字會,讓其間的不合時宜之處凸顯出來。 怎么不合時宜?因為在當下,權利意識、法治思維,所有與這些相悖的觀念、行為都會凸顯出來。如果因為公職人員吃皇糧就能以此對其“要挾”,那么今天以慈善名義強捐,明天就能以市容名義讓大家上街掃馬路,后天就能以經濟名義強迫大家招商引資…… “強捐不過分”的邏輯實質是對法治的不尊重甚至違背,是過去人治邏輯、粗放行政的延續(xù)。 財政供養(yǎng)、收入穩(wěn)定就應該捐款,這種不合時宜的邏輯如果還一如既往,紅十字會的轉型就更難指望了,而各種權力的越界和荒誕,就還會上演。 本報特約評論員馬九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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