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上餐桌審案”是真正的群眾路線
www.fjnet.cn?2013-07-29 18:00? 老 癸?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不是媒體報道還真不知道有這樣的新鮮事,原來法院開庭審理案件并不一定要端坐在法院的審判庭,還可以直接走到群眾的家里,把客廳當(dāng)審判庭,餐桌當(dāng)成審判席,沙發(fā)和板凳也成了原告席和被告席。在這里不僅法官一臉的嚴(yán)肅,現(xiàn)場的氣氛也不失凝重。其實這樣的開庭一點也不遜色于在法院。對這樣一起特殊的離婚案件,采取上門開庭的方式不僅給癱瘓的原告人帶去了方便,也讓威嚴(yán)的法律透露出濃濃的人情味。 按“理”說,打官司告狀都是要上法院的,但對有些疾病纏身行動非常不便的人來說,就是一種心有余而力不足的事情了。像這起案件中的當(dāng)事人,腦瘤擴大,身體出現(xiàn)了偏癱的癥狀,還有氣胸、肝囊腫和繼發(fā)性癲癇等疾病,已經(jīng)無法正常行走。一個連正常生活都難以自理的人,更別說要親自到法院打官司了。但是,往往越是這樣他們的合法權(quán)益越是需要幫助和保護。雖然這起離婚案最后的結(jié)局還沒有出來,但法院這種上門服務(wù)為謝女士審理案件的做法,不僅體現(xiàn)出了法官的熱心和真誠,更看出了他們對群眾的理解和尊重。 許多案件是不可能也不允許在其他地方隨意開庭的。但對于這些以調(diào)解為主的普通的民事案件,采取這種上門的做法不僅很有必要,而且可以看成是一種法庭的延伸。在這種延伸中,群眾獲得了滿意的服務(wù),實打?qū)嵉膸椭?。也讓法律在群眾的身邊顯示出了威信和威力。如果說這是群眾路線,這才是真正的群眾路線,也是老百姓最歡迎的群眾路線。 |
- 責(zé)任編輯: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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