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不是大V,經不起“ 500次”折騰
www.fjnet.cn?2013-09-11 17:33? 單仁平?來源:環(huán)球時報 我來說兩句
兩高的“9.9解釋”發(fā)布后,關于誹謗他人的謠言被轉發(fā)500次或被閱讀5000次就可治罪的規(guī)定最受輿論關注。批評者認為轉發(fā)500次的門檻太低,謠言的認定又可能帶有主觀性,因而會造成誤傷,壓制“言論自由”。 如果將兩高所說的500次和5000次分別換成5000次和50000次,會不會還是有反對聲呢?大概還會有。這些爭議的出現(xiàn)是因為社會就該不該在網上嚴厲治謠以及如何治謠缺少共識。目前輿論場上的價值體系是混亂的,互聯(lián)網仍像“叢林社會”,流行拉山頭、講義氣,以及白刀子進紅刀子出,但不喜歡法律的介入。 兩高“9.9解釋”針對的是造謠、誹謗、敲詐勒索等惡行。一個現(xiàn)實中的人或者一個小機構如果遭到網上惡意誹謗,被轉發(fā)500次,這個人或機構承受的壓力和傷害都足夠強烈。普通人和機構可不像經常在網上對掐的大V那樣刀槍不入,也不像已經飽受圍攻的一些官方機構那樣“寵辱不驚”。 在網上活躍發(fā)表意見的“老江湖”,不僅不能理解普通人和機構面對誹謗的感受,而且經常忘了后者不全是應當受到高度監(jiān)督的官員或官方機構,也不全是被一些人認為就應當被輿論“踩著玩”的公眾人物。 在中國輿論場上,一些極端自由派人士一切從是否有利于他們抨擊政府出發(fā),常常不惜拿社會的正常秩序和公眾利益當墊背,為了政治,謠言比治謠好,誹謗比反誹謗好,輿論場似乎在形成這樣的邏輯。 這種局面的出現(xiàn)毫無疑問有非常復雜的原因,政府工作的一些深層缺陷也包括在內。但改革不能通過謠言、誹謗泛濫以及各種失序這樣的“社會治理自殺”來“倒逼”,那樣做的社會代價會淹沒眾多改革的成果,中國不會因此而前進。 打擊網上造謠和誹謗的正面意義明擺在那里,對“500次”的質疑援引的都是極端情況,仿佛執(zhí)法者們對證據(jù)學一竅不通,或者他們就是言論自由的敵人。那些反對者不由分說對兩高“9.9解釋”的出臺動機和整個司法系統(tǒng)都做了“有罪推定”。 讓我們回歸簡單的事實:網絡的言論空間是不是需要依法管理,造謠誹謗是不是應當受到抑制?如果是的話,那么就應支持兩高對一些模糊不清的問題劃出最初的線條,把它們拿到實踐中去檢驗。 如果有人從根本上否定對網絡空間的依法管理,認為任何這樣的管理都是多余的,那么就一時沒有了討論的基礎。這些人可以保留意見,也可以到互聯(lián)網上表達他們的不滿,但他們需要知道兩高“9.9解釋”的嚴肅性,避免撞線。 我們亦想在這里提醒各地司法機構,依照“9.9解釋”打擊造謠誹謗既要堅決,也一定要特別謹慎,避免“擴大化”。在輿論中存在擔心的時候,做到每一起案件的審理和判決準確無誤至關重要。要用實際行動打消一些人的正常疑慮,回擊少數(shù)人的故意“妖魔化”。如果近期出現(xiàn)這方面的錯案,對社會認識“9.9解釋”將造成難以估量的損害。 發(fā)展健康、活躍的網絡世界需要各社會力量的共同努力。兩高“9.9解釋”不是萬能的,但法律走進互聯(lián)網的意義無疑是建設性的。想象今天的中國還會產生敵視人民大眾的“惡法”,這樣的思維方式嚴重不健全,甚至有些歇斯底里。別用那樣的假設嚇唬自己也嚇唬別人,今天的中國沒那么丑陋。 (作者是環(huán)球時報評論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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