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娜號事件本有更好解決方式
www.fjnet.cn?2013-09-17 17:41? 洪 丹?來源:南方日報 我來說兩句
海航旗下中國內地第一艘豪華郵輪海娜號,日前在韓國被濟州地方法院扣留。這一事件發(fā)生得很突然,也著實很意外。海航旅業(yè)稱,中國江蘇沙鋼集團旗下公司沙鋼船務以法律糾紛為由,向韓國濟州地方法院申請扣押海航船舶,導致海娜號1659名游客及650名員工滯留韓國。如今滯留海娜號上的游客乘坐海航的專機陸續(xù)回國,但是這一罕見的戲劇性扣船事件對于游客的損害無疑,只是事后糾紛雙方都互相指責對方不負責任。 這并不是沙鋼船務第一次扣押海航集團旗下的船只,早在2011年3月份,沙鋼船務就利用相關國際法律法規(guī),在印度扣押了海航集團子公司的一艘海峽型船舶。當年7月19日,又在南非將海航集團下屬大新華油輪公司的一艘超級油輪扣押。而屢次的扣押行動,都是源起沙鋼船務與大新華物流旗下的大新華輪船一場長達三年的債務糾紛,而海航集團因參股大新華物流,對其債務承擔擔保責任。只是這次沙鋼船務申請扣押的是一艘航行于境外的游輪,這導致船上千名游客在國外變相被扣押,盡管沙鋼船務一再強調,扣押的是船而不是人,但就事件而言實在區(qū)分不出扣押船與扣押人之間的區(qū)別。于是,這起海事訴訟案件便以一種奇特的方式引起轟動。商業(yè)糾紛太過常見,涉及海事訴訟的商業(yè)糾紛更是紛繁復雜,大新華與沙鋼間的經(jīng)濟糾紛自有法律管轄。在沙鋼已經(jīng)在英國仲裁庭獲得勝訴,而雙方也約定適用英國法的前提下,韓國法院的行為即便沒有對司法管轄權謙讓,也談不上違法處置。 有人說,兩國內企業(yè)的經(jīng)濟糾紛鬧到去韓國解決,丟人丟大了。事實上,在國際經(jīng)濟領域尤其涉及海事糾紛,這樣的案例十分常見,雙方按合同行事,按合同解決糾紛,由于航海這樣的特殊行業(yè),標的物常漂洋過海,多個國家都有司法管轄權毫不為奇,談不上丟不丟人。但是企業(yè)的經(jīng)濟糾紛卻導致船上游客無辜被牽連,卻著實讓人太過吃驚。更吃驚的是,雙方事后都一致把導致1659名游客被滯留超過40個小時這個責任歸咎到對方身上。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兩者都有意把游客當成自己獲得輿論關注、贏得同情的籌碼。沙鋼完全可以選擇其他非載客船只進行申請扣押,完全可以在國內申請扣押,完全可以避開法院非工作日申請使得海航方面不至于無法及時處理保證金繳納、結匯等手續(xù),但沙鋼都沒有作出這樣的選擇,導致千人被迫滯留韓國。而海航方面盡管善后行動迅速,但是未能與被迫滯留的乘客普遍達成合理的賠償協(xié)議,沒有明確其違約責任而只想迅速了事,甚至導致滯留游客與海航人員因為不積極處理事件而發(fā)生肢體沖突。無論沙鋼船務與海航集團事后怎么做出積極表態(tài)、怎么采取積極措施,在輿論層面結果都是雙輸。2000多名國人利益受損,糾紛雙方商譽損失難以估算。 在國際上,扣留一艘載滿游客的郵輪,實屬罕見。按法律途徑解決糾紛本無可厚非,但是在采取法律手段時還需顧及影響,尤其對于第三方利益的損害。海娜號滯留事件本可以有更好的解決方式,只是雙方都沒有作出這樣的選擇,這對于國內企業(yè)的警示作用尤為明顯,否則,丟人就真丟大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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