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不滿意工程“不得驗收”莫如“不得開工”
www.fjnet.cn?2013-10-07 08:52? 王勇強?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政府花了錢、出了力,建設的民生工程就是要讓老百姓滿意的。昨天,南京市住建委透露,在今后的市政工程中,將會把群眾評價體系納入工程驗收的前置條件中去,只有在群眾對工程滿意之后,才能啟動工程專業(yè)驗收程序。(10月6日揚子晚報) 將群眾評價體系納入到市政工程中,對群眾不滿意的工程不得驗收,南京市住建委此舉無疑深得為民服務的要旨。市政工程花的是納稅人的錢,群眾有權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錢、出了多少力,更有權通過有效渠道對不滿意工程進行投訴,而政府部門按民意決定工程是否啟動驗收程序也體現了對群眾負責的態(tài)度。 正如南京市住建委主任周金良所說,市政工程應體現為群眾“雪中送炭”的作用,這比“錦上添花”更重要。政府部門要把做的事和群眾急待解決的問題結合起來,通過群眾評價體系形成倒逼機制,“會讓工程負責的各方主體更有壓力也更有動力,體系內的一些問題往往可以通過體系外的監(jiān)督倒逼事半功倍”。 不過,筆者注意到,南京市只把群眾評價體系納入到工程驗收的前置條件中,還有弊端存在。比如報道中提到的某出新小區(qū)原有的鐵皮停車棚被新的車棚取代后,由于不具備防盜功能,居民的車輛反而丟失得厲害,這樣的工程群眾就不滿意。但最終不管驗不驗收,錢已經花出去了,不滿意難道要拆了重建嗎?筆者想起揚中市那個花7000萬建起的河豚塔,群眾也很不滿意,認為那7000萬更應該用在民生工程上。這樣的群眾不滿意工程怎么辦,難道也不驗收拆了去?而據媒體算的帳,河豚塔所耗黃銅和鋼材的成本是一千多萬,拆了賣肯定還不值這個數。 筆者認為,把群眾評價體系納入到市政工程“規(guī)劃”的前置條件中會更加合理。在市政工程未動工之前,將規(guī)劃向群眾公布,細心聽取群眾意見,對可建可不建的盡量不建,對純屬面子、政績工程的堅決不建,做到群眾不滿意的工程不得開工。這將有助于杜絕市政工程有可能存在的盲目性和隨意性,防止不必要的財產和資源浪費。試想一下,如果揚中市按著“群眾不滿意工程不得開工”來,7000萬的河豚塔還有可能建得起來嗎? 對群眾不滿意的工程“不得驗收”莫如“不得開工”。南京市既然是為了使市政工程讓老百姓滿意,為了對政府部門為民辦事形成倒逼效應,倒不如狠一點,把群眾評價體系由工程驗收前移到規(guī)劃,一步到位豈不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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