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是陜西長武縣中學高三學生最后一天上課,他們通過撕書宣泄壓力。50歲的曹老師在三樓巡查時,發(fā)現(xiàn)一高三學生撕書,出面制止。6名學生圍毆曹老師,將三根拖把棍打斷,造成老師頭部受傷。為不影響6個孩子高考,學校表示暫不報警,等高考結束再處理。(6月2日《華商報》) 6個高三學生,光天化日之下圍毆老師,這是什么行為,這是違反法律、極端惡劣的行為。從性質(zhì)上講,它甚至比北京那幾名群毆他人的“光膀少年”更令人氣憤。畢竟,后者尚未成年,而前者已是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高三學生。所以,即便被毆打的曹老師及其家屬“不顧高考大局”,堅決要報警,我也舉雙手贊成。因為就像不少市民所言,“這樣的學生就算考上大學又能怎樣”。事實上,任何暴力都不是一天養(yǎng)成的,更不會因為一次“挫折”而立馬消失,今天這6人敢于公然毆打老師,明天說不定會干下更加駭人聽聞的暴行。故而,即便從遏制暴力、維護治安的角度,也應該依法對這6人進行處理。 只是,具體到這起沖突,應該說,長武縣中學也是負有一定責任的。比如,為什么要強行制止學生的撕書行為呢?要知道,高三學子在高考前集體撕書、扔卷子如今已成為一種“類儀式”,并非長武縣中學的學生獨創(chuàng)。而之所以那么多學生熱衷于此,一來是為了宣泄壓力,二來也是借此表明“最后一考的決心”。作為長武縣中學,為什么不能像別的學校那樣,“放縱”學生一回,而非要加以制止呢?就算撕書扔書時“夾雜”暖水瓶等危險物品,那也可以通過提前說明,加強管理來化解,而不是搞“一刀切”的禁止。否則,難免激起學生的逆反情緒,而考慮到制止工作多由老師們來具體執(zhí)行,這等于是將老師推到了矛盾的第一線,挨罵被打也是遲早的事。 當然,學生的這種不滿,除了針對撕書行為被制止本身,不能不說,其背后還有長久以來積累的,對于應試教育的深深怨恨。雖然說,作為知識傳授的主體,老師具有“把抬高槍口一厘米”的自主權,但在現(xiàn)有“分數(shù)為王”的應試體制下,這“一厘米”的作用究竟有多少,顯然是值得懷疑的。只是因為在外人眼里,教師與學校、教育體制常常被視為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同時又由于他們身處第一線,所以更容易受到一些情緒激動的人,比如學生、家長的攻擊毆打,淪為體制的犧牲品。這不能不令人感到深深的悲哀,當老師被迫時刻提防不被學生打,哪里還有心思專研教學技藝,又哪里還敢對學生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 所以,無論是為了學生還是老師,此事都不該被草率處理。相反,有必要以此為契機,好好反思一下現(xiàn)有的學校管理模式,改革相關的教學體制。否則,如果不能從根本上拔除誘發(fā)師生矛盾的“制度引線”,那么類似事情將不可避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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