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杜絕民心工程“爛尾”現象?
2015-01-06 14:57:13?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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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全國各地,像福州這樣的民生、民心工程“爛尾”現象并不鮮見,我們無需大驚小怪,也無需上綱上線,而是應該仔細分析形成“爛尾”的原因,尋找應對之策。 為什么會出現這一現象?表面上看,是因為拆遷“卡脖”、工期太緊、設計更改等“客觀”原因造成的,但依筆者之見,真正的原因卻在于這樣兩個方面,一是一些官員功利心態(tài)作祟,急于向社會、公眾宣示自己的政績所致。事實上,不少民生工程由于規(guī)劃、設計、資金預算等前期準備不足,根本不具備開工建設的條件,但在政績觀的驅使下,同時也是為了取悅于民,一些官員往往會夸下???,宣稱一年要辦多少實事,給老百姓解決多少問題,建多少民生、民心工程,可因為先天條件不足,注定了這些承諾很難兌現,出現“爛尾”現象也就不足為奇了。 二是缺乏事中監(jiān)督和事后問責。按說,這些造福于民的工程,老百姓最有知情權、發(fā)言權和監(jiān)督權,可實際上這些工程都是當地政府官員閉門造車、拍腦袋決策而來的,可以說從一開始,老百姓連為什么要確定這些工程都無從知曉,更別說什么建議權、監(jiān)督權了。更重要的是,對這些未能如期完成的工程,并沒有剛性的問責規(guī)定,一些官員敢吹、敢搞虛假政績,或曰言而無信,并不需要付出任何代價,而這其實才是民生、民心工程“爛尾”最直接的原因。 因此,筆者認為,要想真正杜絕這一現象,必須做到兩點:首先地方政府在民生、民心工程立項前,應本著實事求是、量入為出的原則,廣征民意,看看哪些是民眾最迫切需要的項目,然后再確定上馬的項目,這樣即可避免工程建設的盲目性。其次建立剛性的監(jiān)督、問責機制,即一方面建立工程信息公開制度,定期向公眾通報工程進度、資金使用、存在問題和困難等情況,便于群眾監(jiān)督;一方面實行群眾滿意度評價機制,做到民生、民心工程建得好不好由群眾說了算,對群眾給予“差評”的項目,有關部門直接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這樣才有震懾作用,讓一些官員不敢夸???、亂許諾,為民工程“爛尾”現象自然就不會再繼續(xù)發(fā)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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