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票員阻止慣偷上公交”是否涉嫌違法?
2015-01-27 14:43:38? ?來源:東南網(wǎng)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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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再有小偷上車,我可能真的不會管了?!弊蛱煜挛纾楹?0多歲的女售票員梁梅妹臉頰依然紅腫,一說話臉就疼。前天下午1點多,她阻止一名“常在車上偷東西”的男子上公交,被這名男子狠狠地朝左臉頰摑了兩巴掌,而一車的乘客沒一個人站出來,梁梅妹說她感到很難過。昨日,警方已調(diào)取車上監(jiān)控,對此案進行調(diào)查。(1月27日《南方都市報》) 小偷十分令人討厭,侵占他人財富,時常還侵害他人身體安全,甚至謀財害命。小偷群體既為大眾所不齒又讓大眾防不勝防,長期以來是社會治安難以治愈的“慢性病”、“常見病”。但是小偷有沒有權(quán)利乘坐公交車呢?只要不在監(jiān)牢里,只要小偷沒有被剝奪公民權(quán)利,就得按照“法無禁止皆可為”的原則來思量。因為沒有任何一部法律直接或間接禁止小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所以小偷包括慣偷無疑擁有乘坐公交車的權(quán)利,任何人、任何組織都沒有權(quán)利阻止小偷上公交車。 可見,售票員梁梅妹阻止慣偷上公交,很可能是涉嫌違法的做法。但是必須承認,梁梅妹是對乘客的一番好心好意。她擔心慣偷上車,劣性不改,讓某些粗心的乘客遭偷竊,吃苦頭。作為從事社會窗口服務、看慣社會各色人等的梁梅妹,有邏輯、有理由感覺到這名慣偷來者不善,不會有好事。所以梁梅妹阻止慣偷上公交盡管于法無據(jù),卻于理有根,于情有源。然而,這名慣偷可以聲辯,我是真的有事情需要乘這趟公交的,而不是為了上車偷竊。何況,售票員梁梅妹也無法證明這個慣偷這次上車依然要偷竊。 所以,在贊賞售票員梁梅妹關注乘客權(quán)利不被無辜侵犯之好心善意的同時,建議包括梁梅妹在內(nèi)的公交車售票員和司機學會見義智為,與慣偷們智斗。譬如看到他們上車時,刻意提醒乘客們保管好身邊的財務,警醒乘客們防止有人行竊,同時保管好錄像,發(fā)現(xiàn)小偷下手時,按鍵或電話報警,或把車開到派出所等等。智慧,能讓善良獲勝從而保持長久,智慧,可以在以正壓邪的過程中有利有理有節(jié)。 作為媒體,報道這類事件時不要陷入老套?!妒燮眴T阻止慣偷上公交遭掌摑 全車無人伸援手》這個標題雖然吸引眼球,但于事無補。車上乘客互不熟悉,一時難以眾志成城,貿(mào)然采取行動,基本都會擔心單打獨斗,吃了眼前虧,也解決不了問題,打傷小偷倒要承擔民事責任,因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是毆打梁梅妹的慣偷,相信派出所的警察不會很陌生,找到這個兇手不會太難。不管他是否痛改了前非,這次打人必須付出代價,賠禮道歉精神補償是題中之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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