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攔車扣駕照是人治思維作怪 符向軍 自以為是鎮(zhèn)黨委副書記,就能取代交警上路執(zhí)法,檢查過往車輛是否涉嫌違法駕駛、運營,卻不知這種“越俎代庖”的查扣行為本身,就是一種違法。道路交通安全執(zhí)法權是交警部門的法定權能、專屬權限,任何其他單位、個人都不能繞過法律規(guī)定,取而代之,否則就是檀越、違法。 行政職能、權限的嚴格化專業(yè)化分工,是政府機構有序設置和行政權力規(guī)范運行的必須前提,鎮(zhèn)黨委副書記固然是一方“父母官”,但也應謹記依法行政的道理,如果將專屬其他部門的特定執(zhí)法權能、事項,都“大包大攬”,那不是為政勤勉,而是一種越權行為,是亂作為的表現(xiàn)。究其根源,很可能是思想深處人治思維未除,還存有領導說了算、“父母官”包辦一切的簡單想法。 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今天,以法治思維法治方式治國理政已經擺上臺面,成為各級領導干部的必備功課和必要技能。依法執(zhí)政、依法行政是法治的基本要求,反之,違法行政、行政亂作為、濫用公權等,不但逆法治而動,也會嚴重傷害政府的公信權威,傷害黨風民心。 “法治中國”建設不應存在盲區(qū)、死角,廣大鄉(xiāng)村的社會治理和經濟建設也應在法治的軌道上,堅實前行。 質疑鄉(xiāng)鎮(zhèn)干部上路查車是可貴的公民意識 張?zhí)m軍 雖說有王先生貨車拖攪拌機上路在先,雖說此番整治的背景是鎮(zhèn)政府、公安局、交警部門三方聯(lián)合行動,然而,面對一鎮(zhèn)之副書記的“半路殺出”與“越俎代庖”,他并未盲目認錯低頭,而是敢于質疑,勇于維權,表現(xiàn)出一種可貴的公民意識。 相較之下,不少市民在這方面無疑要遜色許多?;蛘邔ψ约旱臋嗬粺o所知,似懂非懂,一事當前,不知、不會、也無能為自己維權,只會逆來順受,最終自己“吃虧”,也讓法律法規(guī)“受氣”。或者維權過度,行為盲目,得理不讓人,無理攪三分,心中只有自我,哪管它法律法規(guī),到頭來,維權不僅不成,也令法律法規(guī)“難堪”,令正常社會秩序受牽連。 回到報道中此事上,王先生敢于質疑,固然體現(xiàn)了一種可貴的公民意識,值得稱贊,可另一方面,副書記能以“客串”身份,手到“擒”來,,也與王先生自身的違法違章,有“隙”可乘,有直接關系。換言之,王先生的這種公民精神,“發(fā)育”得還不完善,“展現(xiàn)”得還有不足。做為健全的公民意識公民精神,責任與義務,權利與權益,是不可分離的一體兩面,單純強調一個方面,而忽視另一方面,都不是一個“合格”公民的底色。 不然,激情有余而理性不足,或以其它方式選擇性維權,都讓公民精神打折,讓維權行為掉價。長期來看,這不僅不利健全公民精神的成長,也不利我們法治社會的建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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