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各省的高考成績陸續(xù)出爐,高校的招生工作也逐步展開。作為中國最頂尖的兩所大學,清華和北大的招生組使出了“渾身解數(shù)”搶奪高分考生。前兩天,在廣東執(zhí)信中學,為“爭搶”該校全省高考理科前十的高三(14)班學生葉彤,北京大學的兩名招生老師與清華大學的招生老師就發(fā)生了拉扯。而6月28日,北大和清華的四川招生組在微博上掀起了罵戰(zhàn),互指對方砸錢搶自己的新生。隨后,相關微博被刪除。 高校間因為搶高分生源,而在微博上開罵的,北大、清華不是首例。大學搶生源沒有錯,但如此搶生源,卻是斯文掃地,而造成目前局面的,除了大學扭曲的招生政績觀之外,主要原因是按高考分數(shù)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的招生制度。 今年年初,教育部針對往年招生的亂象,頒布了26條禁令,其中一條為:不得在錄取工作結(jié)束前以各種方式向考生違規(guī)承諾錄取或以“簽訂預錄取協(xié)議”“新生高額獎學金”“入校后重新選擇專業(yè)”等方式惡性搶奪生源。很顯然,如果兩校招生組微博指責屬實,那么,北大、清華兩校都違背招生禁令,教育部應啟動調(diào)查,追究兩校違規(guī)招生的責任。 在美國,一名學生可以同時申請若干所大學,拿到若干所大學錄取通知書,再根據(jù)被錄取的專業(yè)、大學提供的教育服務,諸如獎學金進行選擇確認。大學不會指責其他大學搶走“自己的新生”。不僅招生時允許學生自由選擇,就是在求學過程中,也可自由轉(zhuǎn)學。這是用教育質(zhì)量和服務來吸引學生進行選擇,這才是搶生源的高境界。對于一名學生拿到多校錄取通知書,有學校給獎學金,有學校不給,社會輿論不會認為這是大學惡性競爭,而會認為這是給學生選擇權,讓學校尊重學生的選擇。 我國錄取制度卻不同,高校在集中錄取階段,沒有招生自主權,只能根據(jù)學生填報志愿情況,對地方教育考試部門投檔進來的學生進行錄取,這樣一來,高校無法在招生錄取階段作出承諾,學生能否被某大學、專業(yè)錄取,要根據(jù)投檔情況而定,而由于學生不是事先拿到錄取通知書再選擇一所學校,能否被錄取都存在變數(shù),因此所謂的獎學金也是噱頭,這是教育部頒布禁令的原因所在。 但大學辦學也確實有招收優(yōu)質(zhì)生源的需求。在目前的錄取制度之下,沒有自主招生權的大學會存在兩方面問題,一方面,用簡單的分數(shù)來判斷生源質(zhì)量。近年來北大、清華一直把錄取多少省“狀元”、高分學生作為招生政績。另一方面,大學在搶生源時,不是用教育質(zhì)量和服務,而只能動用招生手段、給予錄取優(yōu)惠,諸如預錄取等,這和國外大學給學生錄取通知書,再由學生自主選擇,是完全不同的。 很多輿論指責大學的非理性招生和錯位的招生觀,但從本質(zhì)看,這不是大學的問題,而是錄取制度的問題。在目前的錄取制度下,分數(shù)是唯一的評價標準,社會輿論關注分數(shù),還把錄取分數(shù)作為評價大學的指標,大學也就無法避免地關注高分考生。有人對北大清華搶生源覺得不可思議,認為搶生源只是一些較低層次學校為了生存才發(fā)生的事,但北大清華搶狀元、搶高分學生由來已久,他們搶的是江湖地位。更重要的是,大學不可能自主錄取學生。國外大學可以拒錄統(tǒng)一測試滿分的學生,可在我國,一名學生投檔進大學,大學沒有理由不得退檔,在目前的平行志愿投檔、錄取規(guī)則之下,更是如此。 如果不改革錄取制度,不消除對人才和大學的功利性評價,這種搶生源的罵戰(zhàn)一直會持續(xù)下去。而更令人憂慮的是,這無助于大學辦學質(zhì)量的提高。目前,由于學生沒有充分選擇權,大學只是想以錄取分數(shù)來展示本校的辦學政績,卻沒有高度重視人才培養(yǎng)質(zhì)量,目睹這種情況,更多優(yōu)秀的生源,會選擇到境外高校,國內(nèi)高校所搶的,也就是二流生源。 說到底,目前的高校惡性競爭,是大學自主招生需求與錄取制度約束制造的沖突所致。要形成高校的良性競爭,必須落實高校自主招生,建立學生和學校雙向選擇的機制。在這種機制下,每所大學招生的標準各不相同,不會只盯著高分學生,而且,大學有更開放的心態(tài),不是用違規(guī)手段限制或者干擾學生的選擇,而是以集中精力辦好學校,積極吸引學生選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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