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煙令“煙消云散”源于執(zhí)法不給力
2015-08-03 16:15:56?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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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車站售票大廳內一名乘客在抽煙 禁煙令之所以“煙消云散”,關鍵是執(zhí)法力度不足。正所謂“鞭子沒抽到身上不知道疼”,在鮮有人因公共場所吸煙受到處罰的情況下,吸煙者自然會揣著明白裝糊涂,以一種不知者不怪和法不責眾的僥幸心理,嘗試著對法規(guī)的挑戰(zhàn),最后集體“越界”觸犯法規(guī)。 對此,政府職能部門不能簡單地把責任推給商家、餐飲、交通運輸等企業(yè),要求其作為管理者抓好落實,在沒有政府賦予的執(zhí)法權背景之下,商家只能停留在善意提醒的層面,公共場所吸煙問題積垢已久,如此力度明顯會不足。更何況,企業(yè)的最終目的是追求效益,既沒有執(zhí)法權,又沒有責任追究,又有誰會愿意冒著“狗拿耗子”的白眼去得罪自己的“上帝”呢! “徒法不足以自行”,要想讓禁煙令真正地發(fā)揮作用,關鍵還是要靠有人去監(jiān)督執(zhí)法落實。根據禁煙條例規(guī)定,衛(wèi)生、教育、交通運輸、文化、旅游、市場監(jiān)督、商務、公安等部門都要根據自己的職責,管理好公共場所。那么則首先應該明確各部門在公共場所禁煙方面的權力、責任與義務,具體到公共場所吸煙行為該由誰監(jiān)督舉報,又該由誰執(zhí)法負責,最后到責任追究,都該具體分清落實到位,同時輔以對應的公開獎懲制度,以責任倒逼促進法規(guī)制度落實,免得公共場所禁煙陷入“多龍治水”卻又“無人治水”的尷尬局面。 短評:禁煙只靠罰,罰不出“無煙理想國” 陳懷瑜 禁煙行動中,最為重要的,仍應是國家發(fā)力,將禁煙的理念,種植到民眾的心坎上、思想里,這才是從根子上解決吸煙危害健康的“釜底抽薪”之舉。其一,應早日出臺“史上最嚴”的香煙廣告禁令,像新加坡那樣,實施完全禁止煙草廣告或變相廣告;其二,對出售給青少年香煙者,制定法規(guī)課以嚴格處罰,從根子上讓未來的煙民越來越少;其三,廣泛開展各種類型的“吸煙有害”的公益宣傳。每天都有電視、網絡、報刊刊發(fā)各類與禁煙有關的公益廣告,讓鋪天蓋地的宣傳,影響人們的行為與習慣;其四,家庭成員應成為反吸煙的重要生力軍。家庭成員的反對與溝通,對一個煙民真正下決心戒煙,所起的作用和效果最為明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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