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百姓河長”當作“治水配角”
2015-12-21 16:30:32?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水是生命之源,內河污染的鐵腕整治,更與市民百姓的生活環(huán)境息息相關。福州招募“百姓河長”,由住在河流周邊的熱心居民實施“零距離”監(jiān)督,及時有效地向政府部門反饋河流信息。我以為,這是觸角延伸的管理出新,但切不可看成權作補充的“治水配角”。 今年4月,國務院印發(fā)的《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就強調,“要強化公眾參與和社會監(jiān)督”。對于水污染防治,廣大“生于斯,居于斯”的市民百姓,不但對現實情況耳聰目明,而且其治水熱情也普遍高漲。比如,從2014年起,浙江舉全省之力全面實施以治污水為突破口的“五水共治”行動,治出了環(huán)境改善、產業(yè)升級、百姓點贊的良好成效。其間,浙江一些地方聘請“百姓河長”主動參與治水,起到了十分積極的促進作用。 一度以來,在局部地區(qū)和一定范圍,治水監(jiān)管的鞭長莫及,以及偷排污水的難抓現行,最主要的一個原因,就是在公眾參與和協(xié)力推動方面缺乏實招、成了軟肋。而“百姓河長”則能很好地消除這一“治水短板”。很多事實已然表明,推進社會共治、尤其是招募“百姓河長”,可以化解信息遲緩和監(jiān)管失靈,并且借此帶動更多市民參與其中,進而使得監(jiān)督企業(yè)環(huán)境行為更加實時迅速。 因此,“百姓河長”不是“治水配角”。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有了民間力量和公眾“水官”的監(jiān)督促進,這對政府部門的各級“河長”,也能起到用心治水的倒逼作用。因為,有些地方盡管建立了“河長制”,豎起了“公示牌”,但由于缺少“百姓河長”二次監(jiān)督的推力與壓力,未嘗沒有虛與委蛇、空搭花架的懶政作派。所以,讓更多“百姓河長”來走馬上任,方能使政府治理更少“跑冒漏滴”。 水污染防治來不得虎頭蛇尾或著力不均,發(fā)揮“百姓河長”的重要作用,同樣不可時冷時熱,甚至淪為擺設。唯有從一開始就把每位“百姓河長”視作“治水主角”,且在各個方面激勵和保護其監(jiān)督熱情,成為號召一方的“百姓榜樣”,眾多“河長”的召集,才會擰成一股守護“綠水青山”的強大動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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