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票丟失”能否給乘客對等話語權(quán)?
2016-06-20 08:33:25? ?來源:東南網(wǎng) 責任編輯:邢曉宇 我來說兩句 |
暑期將至,全國鐵路即將迎來暑運高峰。近日,成都大二學生小胡下車后發(fā)現(xiàn)火車票丟失,出站時被告知需要補票的事件被媒體報道,小胡對火車票實名制提出質(zhì)疑。實名購買火車票丟失后如何補票再次成為公眾關(guān)注的話題。(6月19日《北京青年報》) 大多數(shù)人都坐得起火車,但可能丟不起“車票”,并不是說一張車票的價格有多貴,而是丟票補票的過程實在太繁瑣。很多人也不愿意在此糾結(jié),然而,關(guān)于實名制車票的遺失,被鐵路運輸部門要求強制補票所引發(fā)的糾紛卻并不是個例,屢見不鮮的同時,似乎并沒有下文進行紓解。 不否認如今確實存在“逃票”的現(xiàn)象,但將丟失車票的人都劃為“逃票乘客”,無疑是因噎廢食。目前實名制火車票丟失可以有補救的措施,但是補救是有時間規(guī)定的,也就是說,乘客丟失了車票,可能會為此耽擱不少時間補票,而且辦理補票的過程,也有繁瑣的過程限制,這對趕時間的乘客來說,是無法接受的。 丟失車票確實有乘客自己的因素,但是并非所有的丟票都是有意為之。對于乘客來說,在丟票補票方面,往往處于弱勢地位,作為弱者,自律和自覺維護權(quán)益同樣重要。如果是受到莫須有的程序限制,別忘記拿起法律武器維權(quán),沒有逃票的嫌疑,其實就是鐵路部門的“以偏概全”。鐵路部門的失職,不能歸咎于乘客的粗心大意,對個案進行一刀切,看似公平公正的措施,實則是對規(guī)則的濫用。 實名制購票,帶來的是購票上的便利,對于丟票之后的跟進服務(wù),明顯存在缺失。以現(xiàn)在鐵路部門的技術(shù)手段和核驗方式,旅客下車后,如果鐵路部門無法確認其是否真的丟失了車票,就會給逃票留下空間。在這種情況下,鐵路部門的判斷失誤,不應(yīng)該由乘客獨自承擔,鐵路部門自身也該反省,是否是監(jiān)管核實出了問題? 可以理解鐵路每天客流量巨大,車站人多,檢查的時候總會有遺漏之處。如果有乘客想要“一票多用”的話,會加重核查票務(wù)信息的負擔,要做到逐一核查信息,不僅會加大工作的困難程度,還勢必會影響乘客的正常通行。但是,即使有這樣的難處,也不足以成為強制乘客補票的理由,這樣的措施,并不會改善鐵路的收益及行車安全狀態(tài),相反,它會惡化不對等的輿論生態(tài)。 很多時候,乘客就缺少質(zhì)疑監(jiān)管的對等話語權(quán),導(dǎo)致吃“啞巴虧”的人也總是自己。丟票的原因有很多種,不代表全是為了故意逃票,而補票的方式也可以更加靈活,如果能夠在乘客進站時嚴格查驗身份證件和火車票,在出現(xiàn)車票丟失的情況下,鐵路部門完全也可以根據(jù)旅客的身份驗證其是否已經(jīng)購票,根據(jù)交易記錄認定乘客購票事實。減少不必要的補票程序,簡化繁瑣的核驗機制,這才是實名制購票的應(yīng)有之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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