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十字會否認扣中國勞工慰問金
來源:中國紅十字會 2011-07-15 編輯:唐麗萍
關于花岡和平友好基金的說明 花岡和平友好基金(簡稱花岡基金)是花岡事件的中國當事人與日本鹿島公司(強迫奴役中國當事人的企業(yè))多年斗爭和訴訟的結果。1999年,中國紅十字會(微博)應花岡訴訟案中國原告方耿諄等11位原告(中國當事人)的請求,同意作為受托人參加花岡訴訟案的和解。2000年11月29日,花岡訴訟案原、被告(鹿島公司)正式達成和解。根據(jù)和解條款規(guī)定,原告?zhèn)冞x出了花岡基金管理委員會成員,負責根據(jù)和解條款的有關規(guī)定,決策花岡基金的使用。中國紅十字會作為受托人,根據(jù)和解條款的規(guī)定,開始了花岡和解的后續(xù)工作,主要職責就是將5億日元信托金設為“花岡和平友好基金”,并負責該基金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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