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各地保障房用地需每月匯總上報
來源:東南網(wǎng) 2011-09-04 編輯:唐麗萍
又訊省國土資源廳消息,近日省國土資源廳出臺專家?guī)旃芾磙k法,從10月1日起,凡是國土資源項目評審、論證、咨詢、驗收等活動需聘請的省內(nèi)專家,均從專家?guī)熘挟a(chǎn)生。 據(jù)了解,管理辦法適用于省國土資源廳專家?guī)烊霂鞂<义噙x、入庫、使用、管理活動。該辦法明確了入庫專家應(yīng)具備的條件,建立了專家隨機抽取、備案、回避制度,要求專家客觀、公正地提出咨詢評價意見,對所提出的咨詢評價結(jié)論負(fù)責(zé)。專家有不負(fù)責(zé)任、泄密、收受財物等情形的,予以警告或取消入庫專家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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