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小三向59歲男子索百萬分手費
來源:東南網 2011-09-22 編輯:唐麗萍
兩次受幫助 24歲的她“以身相許” 24歲的小黎是江西撫州人,在晉江一家鞋廠當開發(fā)人員,月工資五六千元。 去年8月26日,她住進了位于晉江陳埭湖中的一間出租房。入住不到一個月,因車禍,小黎受了輕傷,可肇事司機怎么也不肯賠償。她只好請房東張先生幫忙。熱心的張先生為了這件事東奔西跑,最后通過法庭起訴,幫小黎拿到了3000多元賠償款。 因為那兩三個月經常請假去忙索賠的事,小黎被工廠辭退,還被拖欠了部分工資。張先生再次出馬,幫她討回了被拖欠的工資。 兩次受助,讓小黎覺得欠張先生的人情,兩人便常常吃飯、約會,漸漸產生了感情。去年年底,兩人突破禁忌,發(fā)生了關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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