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律師論壇舉辦 深化合作發(fā)展
來源:中國臺灣網 2011-09-23 編輯:黃水來
《第二屆海峽律師(廈門)論壇共同建議》 (主要內容) 自去年第一屆海峽律師(廈門)論壇以來,兩岸律師交流合作取得了豐碩的成果,兩岸律師應抓住兩岸關系和平發(fā)展的機遇,深化合作,匯聚各方智慧,為兩岸人員和經貿交往提供優(yōu)質高效的法律服務,為保持兩岸關系和平、穩(wěn)定、有序發(fā)展發(fā)揮積極作用。與會律師經過充分交流研討,提出以下共同建議: 一、海峽律師論壇應成為常設性的兩岸律師論壇。海峽律師論壇已經逐漸成為加強兩岸法律服務交流的重要平臺。兩岸律師應群策群力,不斷豐富論壇的內容和形式,努力把論壇辦成兩岸交流的知名品牌,提升論壇的規(guī)模和層次,擴大論壇在兩岸業(yè)界的影響力。論壇可在兩岸輪流舉辦。 二、加強兩岸律師界的交流。建立健全兩岸律師長期、全面、有效的合作機制,深化兩岸律師定期、常態(tài)化的溝通交流,共享管理運營經驗及法學資訊,提升兩岸律師的法律服務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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