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部分保障房存在質量隱患
來源:京華時報 2011-10-26 編輯:唐麗萍
3 退出機制不完善 【問題】報告稱,家庭和個人住房、收入以及金融資產等情況基礎信息不足,核定有一定難度。一些地方出現了騙租、騙購的情況。有的家庭收入增加了,但仍然不退出保障性住房,群眾意見很大。 【回應】針對這種情況,住建部要求地方嚴禁以任何形式向不符合住房困難標準的家庭供應保障性住房;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的公眾監(jiān)督機制。 此外,姜偉新提出,將進一步研究保障性住房退出機制。一方面,通過控制保障性住房戶型面積,引導保障對象當收入條件改善、具備了一定經濟能力后自然退出。另一方面,對租賃性保障房,要研究制訂合適的、動態(tài)的、有利于退出的租金標準;對購置型保障房,要完善并嚴格執(zhí)行交易時對收益調節(jié)的規(guī)定,消除牟利空間,確保保障性住房公平配置、合理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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