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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失蹤妻子起訴離婚 法院依法缺席判妻子勝訴
m.uplandwellness.com?2012-01-19 10:34? ?來源:人民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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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離婚訴訟要當事人雙方都到場,但中年婦女李某卻只身來到法庭,她訴稱20多年前與男子楊某相識半年多便登記結婚,婚后楊某沾染惡習造成夫妻感情破裂長期分居,2004年楊某失蹤下落不明。日前,天津市紅橋區(qū)法院一審依法缺席判決,準予李某和楊某離婚。
1986年初,本市女子李某和企業(yè)工人楊某經雙方父母介紹相識戀愛,半年多后便登記結婚,1997年生育一個女兒。2011年李某卻只身一人來到紅橋區(qū)法院,起訴要求與楊某離婚。
庭審中,原告李某訴稱,夫妻雙方婚前感情尚好,但缺乏充分了解,婚后發(fā)現(xiàn)被告楊某染有酗酒、賭博等惡習,輸錢后變賣家中物品,酒后毆打原告及女兒。2004年被告賣掉住房后失去聯(lián)絡,雙方分居至今,分居期間女兒隨原告共同生活。2010年原告到公安機關報案并登記“被告走失且去向不明”,后在報紙上登出尋人啟事,但沒有得到任何音訊。
被告楊某未出庭亦未提交書面答辯意見以及證據(jù)。審理期間,相關證人出庭作證,證明原、被告感情不和以及長期分居的事實。
紅橋區(qū)法院經審理認為,原、被告雖系自由戀愛、自主結婚,但婚后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原告提供證據(jù)能夠證實雙方分居的時間超過兩年,應認定夫妻感情已經破裂?,F(xiàn)原告起訴要求離婚,符合法律規(guī)定,法院予以照準?;樯畠弘S原告共同生活,撫育費暫由原告自理。由于被告下落不明,原、被告之間的財產、債務及住房問題無法查清,可待被告出現(xiàn)后另行主張權利。被告經合法傳喚未到庭參加訴訟,法院依法缺席判決。法院一審判決準予原告與被告離婚,原、被告婚生女兒隨原告共同生活,撫育費暫由原告自理;駁回原告其他訴請;案件受理費200元,公告費600元,由原告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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