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形色色的“假離婚” 除了因為房子、孩子,近年來,辦理“假離婚”的原因可謂五花八門。 孫女士家在北京,她的丈夫在證券公司上班。孫女士幾年前從單位辭職,打算創(chuàng)業(yè)。到相關部門辦理注冊手續(xù)時才被告知,證券公司工作人員的家屬不能再另行從商。 “我注冊的是教育公司,打算辦幼兒園,跟老公的證券公司其實沒有任何關聯(lián),但就是不行。”孫女士無奈地說,自己工作都辭了,不能因此賦閑在家。 孫女士和丈夫商量后,兩人辦理了“假離婚”,注冊手續(xù)才順利辦了下來。 “不敢告訴父母,他們要知道了肯定特別受打擊?!睂O女士說,“假離婚”之后,考慮到將來還要買學區(qū)房,兩人也沒有急著辦理復婚手續(xù),一直到現(xiàn)在。 “我們感情還好,生活也沒有受什么實質性的影響。最擔心的還是雙方父母知道,離婚證件都藏得嚴嚴實實的?!睂O女士說,等買了房子抓緊復婚。 但有時候,結果并非如己所愿。 在二胎政策出臺之前,程女士與丈夫計劃好要生二胎。為了規(guī)避政策不被處罰,婚齡15年的他們辦理了“假離婚”。沒過多久,第二個孩子順利出生。 達成目的后,程女士和前夫有好幾次計劃過復婚。第一次,剛好碰上住房限購政策,他們?yōu)榱速I房,擱置了復婚計劃;第二次,反腐之風盛行,程女士是個比較富裕的生意人,丈夫在國企工作,她擔心別人會誤以為她的財產是丈夫轉移的灰色收入,為了不引起誤會,復婚再次被耽擱;第三次,趕上第二個孩子要入學,學區(qū)房需要相關證明表示孩子是獨生子女,復婚計劃再次擱淺。 “后來我們之間的裂痕越來越大,就沒有興趣復婚了。”程女士說。 程女士回想:“其實,‘假離婚’時已經有一些裂痕,但是如果沒有離婚,我們還是可以過下去的。我們的婚姻走到現(xiàn)在,固然有我們自身的原因,但是制度設計不合理,加速撕裂了本來就不穩(wěn)固的婚姻。” 程女士的故事并非個例。不少夫妻一開始“假離婚”都是為了子女和整個家庭過上更好的生活,沒想到,“假離婚”時“感情不和”的借口,最終成為現(xiàn)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