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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廳局級領導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查出違規(guī)43億多
m.uplandwellness.com?2010-06-07 18:38?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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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組織部和自治區(qū)審計廳日前聯(lián)合通報了2009年廳局級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情況:審計廳2009年對16名盟市廳局級領導干部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其中:盟市長2名,廳局長6名,院校領導人員4名,國有企業(yè)領導4名。審計查出各種違規(guī)行為金額43.4億元,其中領導干部應負直接責任9.3億元、主管責任34.1億元;在盟市廳局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移送紀檢、監(jiān)察、司法和其他有關部門處理案件線索11起,其中移送檢察院1人,涉案金額56.9萬元。
審計查出的主要問題:一是預算編制不完整、不科學、不精細化;二是隱瞞截留應繳財政收入;三是滯留、出借、擠占挪用專項資金;四是私存私放資金,收支未納入財務賬統(tǒng)一核算;五是違反規(guī)定收費;六是工程建設領域存在違規(guī)立項、不招投標等問題;七是違反規(guī)定先征后返,變相減免稅和土地出讓金等問題;八是收支不實等財務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此外,有關地區(qū)和部門還存在政府債務負擔沉重,財政風險加劇以及國有資產處置不規(guī)范等問題。
對于發(fā)現的問題,審計廳依法進行了糾正和處理。其中:收繳入庫增加各級財政收入5.54億元,追回財政資金2180萬元,調賬處理4億元,促進專項資金到位5127萬元,退還不合理收費348萬元,補繳社會保障費485萬元,歸還原資金渠道1529萬元,撤銷違規(guī)開戶37個,廢止違規(guī)制定優(yōu)惠政策4件,提出審計建議44條。目前,被審計單位已經按照要求全部落實了審計決定。(新華網內蒙古頻道-北方新報 高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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