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俊:土地是農民的一種財產權利
m.uplandwellness.com?2011-01-01 18:39? 韓俊?來源:S--三農在線--農民日報 我來說兩句
2010年1至3季度,國家土地出讓金收益是1.68萬億元。地方政府現(xiàn)在財政預算收入里面來自賣地的錢,估計得占到60%,這些錢是賣地來的,地過去都是農地。在很多地方,政府成了一個賣地的大公司,這是不正常的。政府如果像有些專家講的,成了經營土地的大公司,這樣就很容易侵害民生。因為地價高了以后,政府的收入是上去了,但是整個經濟發(fā)展的成本就提高了,老百姓的生活成本也提高了。作為政府,改善民生,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務,這也是政府應盡的義務。但如果一個城市把房價搞得這么高,下一步再把蔬菜等一些基本生活消費品的成本也搞得很高,老百姓怨聲載道,還有什么和諧可言? 從農村土地上獲得的收益卻大部分都沒有用在農業(yè)上 說到賣地,賣了這么多錢,這個錢干什么用了?一直試圖把這個問題搞清楚。到很多地方調研,賣地賣了多少錢是一清二楚的。但是如果問把賣地的錢干什么去了,很多地方不愿意告訴你。我看到一個最新的研究成果,就是賣地的這些錢,真正用于農業(yè)和農村的只有5%左右。剩下的錢是用來搞城市的基礎設施建設,搞開發(fā)區(qū)的建設,用于城市的發(fā)展。我們現(xiàn)在是取之于地,但是用之于城。在這個問題上,我們還是不是工業(yè)反哺農業(yè),是不是城市支持農村?在這個問題上,其實是農業(yè)、農村來貼補城市。 現(xiàn)在總的來講補償標準在不斷提高,但是在農民的眼里,這個補償標準還是偏低 特別是某些重大基礎設施的建設給農民的補償就更低,比如說我看到一個研究報告,講一段高速公路,167公里給農民的土地補償款只有兩公里的造價,就是我們國家這些高速公路,現(xiàn)在包括也在建高速鐵路,里面的土地成本是非常低的,實際上是壓低了對農民的補償換來了我們這些基礎設施和城市化的快速的發(fā)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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