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俊:土地是農民的一種財產權利
m.uplandwellness.com?2011-01-01 18:39? 韓俊?來源:S--三農在線--農民日報 我來說兩句
無論是公益性還是商業(yè)性,給農民都應該是一個價格。所謂公益性它就有一定的強制性,所以你不能說這是一個公益性的某個建設就讓農民做出貢獻,土地是農民的一種財產權利,現在《物權法》明確提出對國有財產、對私有的財產也包括對集體的財產應該提供同等的保護,在征地問題上一定要樹立這個概念。我們不能夠用我們的公權力去侵犯農民的私權利,應該成為一個基本的準則。 現在很多人認為,說給農民補償高了就會影響發(fā)展,其實這個認識是不正確的。背后其實是一個利益分配問題。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因為按照市場價值對農民的土地進行補償,其發(fā)展就受到影響了。所以應該讓農民分享更多的土地的收益,要增加農民的要素的收入,財產性收入等等。 上樓以后還是務農,農民沒有新的收入來源,菜地也沒了,生活成本一下提高了,但他的生活并沒有直接的改善 拆村并莊,農民集中住上了樓房,但在這個過程中存在主要的問題就是給農民的補償還是偏低。如果說我們讓農民上樓,讓農民集中居住,主要目標就是拿地,我覺得這樣做可能會帶來很多問題。 (國務院發(fā)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韓俊) 要更多地聽聽農民的意見,首先,農民是不是自愿的。有不少的地方,我相信農民不完全是自覺自愿的。其次,節(jié)省出來的地是誰的,很多地方是不明確的,農民的土地整理出來,節(jié)省出來的土地肯定是農民的,但現在很多地方就把它直接變?yōu)閲业牧?。第三,?jié)省出來的土地指標如果去搞市政建設,去搞房地產,去搞開發(fā)區(qū),這個土地賣的錢是誰的?有些地方也不明確,以為是政府的,這個錢應該是農民的,因為地是農民的。 現在要城鄉(xiāng)統籌,那么城鄉(xiāng)統籌不能說你就把目光盯在要把農民的地統到城里來。現在經營城市的土地困難了,你又去經營農村的土地。然后把這個土地的收益用于城市建設,我覺得這不是城鄉(xiāng)統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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