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3年,國民政府要求各省先后訂出辦法擇區(qū)試辦。由于國民黨福建當局特別不滿龍巖“迄今全縣四分之三土地,尚存留生授死歸不納地租”的現狀,便把龍巖當作試辦扶植自耕農的實驗區(qū)。
早在1942年春,國民黨福建省政府主席劉建緒,就派出省府地改局秘書林詩旦出任龍巖縣長,并“以解決土地問題相委”。林上任后在省府派出的土地問題專家屠劍臣的“佐理”下,依據國民政府的扶持自耕農的政策精神,提出解決土地問題的辦法是:“將有糾紛的土地,由政府依法實施征收,轉售與需要土地的農民,其所需資金向中國農民銀行貸款。以領地人分期繳付之價款歸還原業(yè)主”。林詩旦等擬定的方案被國民黨福建省政府所采納并報國民黨行政院備案。這樣,從1943年9月起至1947年12月,扶植自耕農分五期在龍巖縣的20個鄉(xiāng)鎮(zhèn)實施。此外,國民黨當局還在閩西的其它縣推行過這一政策。推行的結果,也使得在共產黨力量較為薄弱的鄉(xiāng)鎮(zhèn)的有些農民被迫傾家蕩產繳交地價款。據新中國土地改革前的調查,在閩西實際推行“扶植自耕農”的地區(qū)有龍巖、上杭、永定、武平等縣的39個鄉(xiāng),67970人。
國民黨在閩西所搞的“扶植自耕農”運動,其根本目的是在維持封建統治的基礎上,對現實的農村土地關系進行某種有補償的調整,藉以緩和階級矛盾,爭取農民。這樣做的實質是強迫農民交出土地,承認地主土地業(yè)權。這種名不副實的土地調整政策,由于沒有群眾基礎;并且耗時太長,代價巨大,而收效又甚微,因而難以在閩西全面推行。所以,到了抗戰(zhàn)后期,當中共閩西黨組織恢復活動,重建自衛(wèi)武裝后,有力地支持了農民反對“扶植自耕農”的斗爭,迫使龍巖國民黨當局只好于1947年底將扶植自耕農的辦事機構也取消了。這樣,國民黨吹棒一時的“扶植自耕農”的土地政策最后也在閩西以失敗而告終。
- 2011-04-25閩西人民為中國革命作出的巨大犧牲
- 2011-04-25閩西兒女在解放戰(zhàn)爭中的歷史貢獻
- 2011-04-24閩西是中國共產黨局部執(zhí)政的實踐基地
- 2011-04-23風展紅旗如畫——古田會議前后毛澤東在閩西創(chuàng)作的詩詞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