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綠化委原官員借評選斂財近千萬元
m.uplandwellness.com?2012-03-20 16:23? ?來源:京華時報 我來說兩句
向朝陽區(qū)園林局要“方便” 2010年7月,韓國祥第一次被檢方公訴,涉嫌罪名為受賄罪。 指控稱,韓國祥于2004年至2005年間,利用擔任全國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綜合組副組長、負責評選“全國綠化模范城市”的職務便利,在開展該活動過程中,要求北京市朝陽區(qū)園林綠化局對其自購房屋給予低價優(yōu)惠,并最終于2005年初,接受對方為其購買朝陽區(qū)西壩河一處房屋墊付的購房款共計604959元。 據(jù)時任朝陽區(qū)園林綠化局副局長的郜某證言稱,2003年,朝陽區(qū)收到全國綠化委員會辦公室下發(fā)的關于參加評選全國綠化模范城市的通知,朝陽區(qū)可以作為地級市申報。他經(jīng)領導批準負責此事。當時,韓國祥多次帶專家來朝陽區(qū)檢查工作,也是他負責接待。 郜某稱,2003年底至2004年,韓國祥帶檢查團考察,有一次考察太陽宮公園,看見旁邊有個商品樓叫太陽星城,就說想買那里的房子,并帶他們上去看了樓盤。后來韓國祥說他看上的樓盤沒有合適的房子,附近還有個國際村項目,是期房,估計比太陽星城價格貴,讓他打聽國際村何時開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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