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千萬的貪官自稱“清貧”很荒繆
m.uplandwellness.com?2012-03-23 15:58? ?來源: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我來說兩句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3年至2011年間,58歲得門樹廷利用職務便利,在學校日常工作和建設過街天橋、綜合樓、教輔樓等基建項目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和收受他人所送現金并接受他人出資為其裝修、安裝空調,總計折合人民幣939萬元。案發(fā)后,其返還贓款900萬元。法院判決:門樹廷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財產人民幣100萬元。一審判決后,門樹廷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據3月21日《廣州日報》) 一個大學的副校長,一個受賄千萬元的貪官,面對法院的審訊,竟自稱“是一個‘清貧’的貪官”。這樣的話語,這樣的字眼,出自大學校長之口,的確很荒繆。試問上千萬的贓款都“清貧”,那么受賄多少錢才算“富有”呢? 關于貪官的懺悔語錄,雷人不斷。而受賄索賄939萬元的長春大學副校長門樹廷自稱“清貧”也算得上是一個??吹椒街久簟肚遑殹?,早在贛東北時,方志敏便寫下座右銘:“清貧、潔白樸素的生活,正是我們革命者能夠戰(zhàn)勝許多困難的地方?!闭乔遑殻覀凕h才從弱小一步步強大,最終帶領人民群眾解放全中國當家作主的一個制勝法寶。而門樹廷受賄索賄千萬自稱“清貧”無疑是對“清貧”一詞最大的諷刺。 翻開貪官腐敗落馬的案例,都是手中權力的高度集中惹的禍。由于制度的漏洞、利益誘惑、監(jiān)督不力和個人思想腐化,在市場經濟的沖擊下深陷不能自拔。而貪官等到東窗事發(fā)時,才會幡然醒悟,錢不過身外物,生不帶來死不帶走,殊不知時已晚矣。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自稱“清貧”的貪官門樹廷也逃不過法律的懲罰。各級領導干部要警鐘長鳴,要按照《領導干部廉潔從政的“八個禁止”》等一批制度法規(guī)嚴格要求自己,自省、自警、自勵、自勉、自凈。同時紀律檢查機關要進一步創(chuàng)新反腐手段和方法,繃緊高壓線,構筑防火墻,常念緊箍咒,有效遏制腐敗現象的滋生蔓延,為推動科學發(fā)展、促進社會和諧保駕護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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